第22章 搜神记卷十一(1)[第3页/共4页]
吴时,葛祚为衡阳太守,郡境有大槎①横水,能为妖怪。百姓为立庙,行旅祷祀,槎乃淹没,不者,槎浮,则船为之粉碎。祚将去官,乃大具斧斤,将去民累。明日当至,其夜闻江中汹汹有人声,往视之,槎乃移去,沿流下数里,驻湾中。自此行者无复沉覆之患。衡阳报酬祚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为移。”
①邪:通“斜”。
【译文】
①处置:官名。
③踔(chuō):腾跃。
【译文】
楚国熊渠半夜间巡行的时候,瞥见有石头横卧着,觉得是趴在地上的老虎,因而便拉弓射它,箭头没进石头里,箭杆上的羽毛都掉下来了。他上马细心检察,才晓得那是块石头,接着又射它,箭都折断了,也没有留下甚么陈迹。汉朝又有个叫李广的人,任右北平太守,用箭射老虎,成果射到的是石头,和熊渠子一样。刘向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何况是人呢?你建议而别人不该和,你行动而别人不跟随,那么此中必然有不完美的处所。不分开座席就能改正天下,这需求涵养本身才气获得。
曾子跟从孔子在楚国游历,俄然内心有所感到,因而他告别回家问候母亲。母亲说:“我驰念你就咬了本身的指头。”孔子晓得这件过后,说:“曾子的孝心,能传感到万里以外。”
①重身:有身。
【注释】
【注释】
东方朔灌酒消患
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许嫁而不果,良怒,杀之,断其头而归,投于灶下。曰“适时火化。”头语曰:“使君我相从,何图当尔。”后梦见曰:“还君物。”觉而得昔所与香缨金钗之属。
【译文】
三王墓
楚王游于苑,白猿在焉。王令善射者射之,矢数发,猿搏矢而笑。乃命由基。由基抚弓,猿即抱木而号。及六国时,更羸谓魏王曰:“臣能为虚发而下鸟。”魏王曰:“但是射可至于此乎?”羸曰:“可。”有顷闻雁从东方来,更羸虚发而鸟下焉。
③股肱:得力助手。
【译文】
汉世复有李广,为右北平太守,射虎,得石,亦如之。刘向曰:“诚之至也,而金石为之开,况于人乎?夫唱而反面,动而不随,中必有不全者也。夫不降席而匡①天下者,求之己也。”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地点?”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因而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楚熊渠半夜行,见寝石,觉得伏虎,弯弓射之,没金铩羽。下视,知其石也。因复射之,矢摧,无迹。
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他长大了后,他就问母亲:“我的父亲在那里?”他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很活力就把他杀了。你父亲离家时叮嘱我:‘奉告我儿子:出门望着南山,能够瞥见一块石头上长着棵松树,宝剑就在那树的背上。’”因而儿子走出门来,向南望,没瞥见有山,只瞥见堂前有一根松木檐柱,立在石砥之上。儿子便用斧头劈开松柱的背,获得了宝剑。他日思夜想,筹算向楚王报仇。
①槎:木筏。
【译文】
【注释】
三国吴时,葛祚担负衡阳太守。郡县内有一个大树杈横卧在江上,能兴妖捣蛋。老百姓给它建了祠庙。过路的人去庙里祷告祭奠,大树杈就沉入水底;不然的话,大树杈就浮在水上,飞行的船就会被它撞坏。葛祚将要离职的时候,就筹办了很多斧头,要为老百姓撤除这个祸害。第二天他们就要到江上去了。当天夜里,他们闻声江中有鼓噪的人声,前去检察,那根大树杈竟然本身漂走了,沿江水流下几里,停在江湾当中。今后今后,行人不再担忧行船会翻覆淹没。衡阳的老百姓为葛祚立碑,说他:“端方德行,祷告消灾,神木是以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