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一根大象牙[第2页/共2页]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本身,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把握得也不太好,不过老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称镇静。
四周的丛林一望无边,就像全部天下都被覆盖的模样,只在西边有一片山脉。郑军如何看都感觉眼熟。仿佛就是穿越到侏罗纪时看到那片山脉似的,莫非穿越的地点没有窜改吗?
就如许撑着环顾一圈,郑军发明现在固然已经是白日,不过看不到太阳,看起来阴阴的,天上还下着小雪。因为这丛林实在富强,这些雪都堆在树顶没能落下去。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当代的鹿没甚么分歧,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求再啃干粮。鹿茸也值很多钱,但郑军好歹晓得猴子搬玉米的故事,如果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本身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这一年来,郑军可不但是熬炼身材,对地球各个期间的物种都看了个大抵,回想了一会儿,感觉这应当是奇角鹿,是一种已经灭尽的鹿种,大抵糊口在100万到1万年前。
穿越的的筹办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年,一件一件的添置家伙什。现在郑军的房间全数被各种东西和简易加工台填满。操纵这些不但能简朴地加工制作木质的物品,乃至能够制作一些简朴的金属物品。郑军本身练手的时候就试着制作了一把斧头,还非常好用。
这草原长着差未几半人高的杂草,固然温度算不算上高,却也常常能看到植物活动的迹象,可惜郑军一向也没找到猛犸象的踪迹。倒是又碰到了大群的奇角鹿在河边饮水。连着几天吃干粮也是吃得郑军想吐,有如许改良炊事的机遇他是必定不会放过的。
这些鹿恐怕向来没有见地过甚么生物能够隔着几十米就建议进犯,以是郑军缓缓靠近时它们都毫不在乎,只顾埋头吃草,等箭矢临身的时候想在乎也来不及了。
用了整整12天,郑军终究走出了丛林进入一片草原当中。说是出丛林却也并没有那么清楚的边界,三天前他就发明树木在逐步稀少,也是当时候才发明不晓得甚么时候雪已经停了,固然仍然阴阴的看不清太阳,但空中上也没见到积雪,气候也算不上太冷。
这份镇静一向持续到早晨郑军被一阵声响惊醒。
郑军看到河对岸有几只鹿在喝水,这鹿长得非常奇特,固然长着普通常见的两个大鹿角,却还在鼻子上方长着另一个长角。
沿河别的另有一个好处,这个时候点,人类已经出世,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数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等再展开眼,郑军发明本身已经身处一片丛林当中,这丛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构成,这些树枝叶富强,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恰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日还是黑夜。
这条河直接从丛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模样,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