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一根大象牙[第1页/共2页]
做了这么多筹办,郑军是筹算着起码要呆上一个月,尽量找些有代价的东西带返来,要能赚上一笔,也就不消辛苦上班了。他是就如许神驰着睡了畴昔的。
大抵肯定了本身所处的时候,郑军脑筋闪过的第一个动机就是猛犸象,这类象和角鹿是同期间的生物,长着长长的象牙,而如许的象牙拿回当代必定值钱!
特别是要想回当代除非他杀,不然就非得回到营地不成。而他杀,即便对于现在的郑军来讲也是完整不会考虑的。毕竟现在他对穿越才气的体味还少,谁也不敢包管他杀就必然能回归,如果他杀就直接真的死掉如何办。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本身,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把握得也不太好,不过老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称镇静。
丛林内里必定是没体例骑摩托车了,只能步行。而步行时迷路的结果就更加严峻。
这份镇静一向持续到早晨郑军被一阵声响惊醒。
等再展开眼,郑军发明本身已经身处一片丛林当中,这丛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构成,这些树枝叶富强,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恰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日还是黑夜。
四周温度不高,感受起来湿度也挺大。不过因着穿越前恰好是夏季的原因,以是郑军穿戴冬衣,倒也并不感觉太冷。
找了棵树,利索地几下就窜了上去,一起爬上去,靠着交叉在一起的树枝支撑,郑军竟然从丛林顶上冒出头来。
现在间隔当代少说也有一万年摆布,统统依靠当代科技的导航手腕都没法用。加上丛林里视野狭小,也没体例像之前在侏罗纪那样定位。
四周的丛林一望无边,就像全部天下都被覆盖的模样,只在西边有一片山脉。郑军如何看都感觉眼熟。仿佛就是穿越到侏罗纪时看到那片山脉似的,莫非穿越的地点没有窜改吗?
这条河直接从丛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模样,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
每天下午三点的模样郑军就会开端寻觅宿营的处所,偶然候找到的地点离河很远,第二天一大夙起来还不得不重新找回河才气再次进步。
沿着河走不消担忧灌木挡路的题目,可惜这河道崎岖,河边的地形也不是统统都合适步行的,以是常常郑军不得不绕路而行。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当代的鹿没甚么分歧,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求再啃干粮。鹿茸也值很多钱,但郑军好歹晓得猴子搬玉米的故事,如果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本身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不过山看起来都差未几,郑军也不太敢确认。从树上趴下来,向西边走去,丛林里低矮灌木很多,郑军不敢也没体例走太快。一边用着砍刀把挡路的灌木劈开,一边用心发作声音来,如答应以把一些蛇和虫豸赶开。没走多远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最后就在离营地百来米的处所发明了一条河。
郑军如何也没体例把这条大河和之前的小溪联络起来,成果对于本身穿越的地点的猜想反倒更加不肯定起来。
固然对于田野保存还远远算不上精通,但郑军毕竟是能够挑选回归的,以是对本身能不能在田野保存倒并不在乎,最多也就是睡一觉的事儿。
穿越的的筹办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年,一件一件的添置家伙什。现在郑军的房间全数被各种东西和简易加工台填满。操纵这些不但能简朴地加工制作木质的物品,乃至能够制作一些简朴的金属物品。郑军本身练手的时候就试着制作了一把斧头,还非常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