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不能呆在川福楼了[第1页/共1页]
不是说罗叔的面不再好吃了,而是,他的笔尖已经循着味觉走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他要写的阿谁厨子角色,必须更丰富、更立体,不能只是煮得一手好面那么简朴。他要让那小我物,在吃的过程中,活过来、走出去、有锋芒、有哑忍、有故事。
“江湖广袤,民气难测,唯有一碗热面,能让剑客卸下防备。”
他写着,吃着,偶尔昂首看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一小我都是一段未完的故事。他想,或许他该写一本只讲吃的武侠,一把剑,一只锅,一个行走四方的厨子,用汤和面斩妖除魔,煮沸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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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叔笑着应一声:“给你留碗汤。”
窗外天气渐沉,楼下传来小孩哭闹和大人斥责的声音,偶尔一阵狗叫。但他的天下只剩下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另有刚才那碗面的余香,还是在舌根缭绕。
面煮好,他坐在窗前,一边看着夜空,一边小口吃着。风从窗缝里钻出去,带着春末夏初的潮气。他想起好久之前的一个夜晚,母亲也在厨房煮面,窗外有风,锅里也有风,吹得火苗摇摆,吹得他半梦半醒。
他想得出神,直到面汤见底,碗底的“福”字在蒸汽中清楚起来,仿佛是运气的某种表示。他舔了舔嘴角,取出纸巾擦了擦手,站起家,拍拍裤子上的灰,冲罗叔点了点头:“明天还来。”
而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夜,他还是走在都会的街头巷尾,寻觅分歧的面,记录分歧的味道,誊写分歧的江湖。他走到哪儿,哪儿就有锅灶,哪儿就有面汤,哪儿就有故事。
本来,一碗面,不但是面。是儿时的家,是深夜的梦,是没法说清的情感与回想,是絔毓裔这小我,最柔嫩的部分。
写到深夜,他搁笔,悄悄叹了口气,走进厨房,开了灶台,用昨夜炖好的卤牛肉片几块,又用剩下的鸡骨汤煮了一小锅面。不是为了吃饱,只是为了再次感受那种从汤面升起的炊火味,那种充满糊口真意的安好与满足。
他走了,背影被落日拉得很长。街角风起,带着辣椒油的香气往远处飘去,像是絔毓裔的思路,也在都会的某个角落悄悄发酵。
他回到住处,是城北一栋老住民楼的六层,没有电梯,墙上长满了青苔,楼道里长年飘着酱油和洗衣粉的味道。可他喜好这里的温馨和落寞,像极了那些昔日江湖中隐居山林的剑客。他放下背包,坐到书桌前,把那碗面带来的灵感持续写了下去。
絔毓裔走近,猫昂首看了他一眼,喵了一声,又自顾自地趴下。
絔毓裔穿过巷子,避开主街的喧哗,拐进了南园街——这里藏着很多不被外人晓得的老店。他的鞋尖踩在湿滑的青石砖上,收回纤细的“咯吱”声。远处是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馆子,门头旧旧的,木框玻璃上贴着红色的窗花,已有些退色。门口站着一只老猫,通体玄色,左耳出缺口,正懒洋洋地舔着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