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第2页/共2页]
吴煜那豪放不羁的性子,很快的跟群里的那些男书迷称兄道弟,打成了一片。
全部网站都晓得了倾城又有了这么一个绝对绝对土豪级的粉丝,吴煜进群,直接被授予了办理员的位置。
能够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老是在拿暮歌做对比。以是,渐渐的,在吴煜内心,暮歌这小我就不是甚么好形象了。
当然,最体味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体味女人的就是女仇敌。
(二)
每天牢固的更新,就轮作者的话每天都是空缺一片,高冷范儿端的是足足的。
“那么虞美人是不是也是个女神级别的人物,猎奇猎奇,猎奇,求照片。”这是群内里一个跟吴煜比较合得来的男书迷。
再说了,吴煜内心这类写小说的大神都是胡子拉碴,不修面貌,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口。
吴煜的话,让群里又一次的炸开了锅,
每天一句的炽热直白的示爱宣言,在持续了整整99天以后,大神终因而在群里冒了个泡。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就好似他底子不在乎这类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
在大黉舍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度,一个热忱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酷温馨,不近情面。但是,最大的不异点是,两小我的颜值都很高。
“本女人的颜值高出天涯,怕你们对本女人一件钟情,先说好啊,不准爱上本女人,本女人是属于倾城大神的。”(未完待续。)
这三个多月的相处,让吴煜跟群里的这帮男人们的体贴靠近了很多,说话间也就多了几分随便。
不管暮歌如何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竭的作对。
大神的一露面,群里的确是要爆炸了似的,动静快的几近要把手机卡了似的。
“安温馨静的写书。”大神极其可贵的答复了这么一句,便再一次销声匿迹了。
好不轻易碰到这么一个极品,的确是比她以往来往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都雅,如果无动于衷,恐怕天理难容。
暮歌没有答复,因为她不晓得本身对倾城到底是种甚么样的豪情,她第一次为了一小我这般用心。
一眼,吴煜便鉴定了这是一个外冷内热,和顺如水,澄彻洁净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