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大神,请留步(二)[第1页/共2页]
与暮歌分歧的是,吴煜在进群的第一天,就在群里统统人的见证下,颁发了轰轰烈烈的告白宣言,统统人都晓得,吴煜这是奔着倾城大神来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过三天的时候,倾城的质料就放在了吴煜手里。
不过,群里的人可没有温馨下来,因为这是大神第一次回应女书迷的告白,固然仍然是回绝,但是在世人眼里,吴煜对大神来讲已经是极其分歧了。
(二)
因为倾城过于奥秘,低调,网上底子没有流出他的任何一张照片,无法之下,吴煜开端雇佣私家侦察去查倾城这小我。
至于她的网名,虞美人,大师也就开着打趣的接管了。
不管暮歌如何想,在吴煜看来,暮歌就是在跟她不竭的作对。
能够说,在黑吴煜的人,也就老是在拿暮歌做对比。以是,渐渐的,在吴煜内心,暮歌这小我就不是甚么好形象了。
再说了,吴煜内心这类写小说的大神都是胡子拉碴,不修面貌,宅的不能再宅的宅男,实在的不对她的胃口。
当然,最体味女人是还是女人,比女人还要体味女人的就是女仇敌。
吴煜那豪放不羁的性子,很快的跟群里的那些男书迷称兄道弟,打成了一片。
当然,倾城仍旧是没有现身,就好似他底子不在乎这类粉丝多一个还是少一个的事情。
不过,现在嘛,既然暮歌都对这么一小我感兴趣了,她还是勉为其难的去看看吧。
在大黉舍园里,吴煜和暮歌的名声是两个极度,一个热忱火辣,极尽妖娆,一个冷酷温馨,不近情面。但是,最大的不异点是,两小我的颜值都很高。
…………
“我不喜好吵喧华闹的人,烦。”
吴煜的话,让群里又一次的炸开了锅,
一眼,吴煜便鉴定了这是一个外冷内热,和顺如水,澄彻洁净的男人。
“这不是我们的暮歌大美女吗?传闻,你也是为了大神而来的?不过,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大神必然是我的。”吴煜的话一如往昔般张扬肆意。
一双和顺得仿佛要滴出水来的澄彻眸子钳在一张完美超脱的脸上,细碎的短发,光亮的额头,稠密而纤长的睫毛上,一件再是裁剪简朴不过的白衬衫,在午后的陽光下,无时不透暴露崇高淡雅的气质,共同他颀长纤细的身材。
或许吴煜之前还只是抱着杀杀暮歌的势气才对倾城感兴趣,不过,在看到倾城的照片时,吴煜就奉告本身,这个男人她要定了。与其留给暮歌,不如她先尝尝。
“那么虞美人是不是也是个女神级别的人物,猎奇猎奇,猎奇,求照片。”这是群内里一个跟吴煜比较合得来的男书迷。
大神的一露面,群里的确是要爆炸了似的,动静快的几近要把手机卡了似的。
书香家世,父母都是大学传授,而他本人也是A大刚毕业两届的学长,这质料真是浅显的不能再浅显了,不过,照片上的那小我,真是惊为天人,一下入了吴煜的眼。
“大神,你喜好甚么。”吴煜可不是那种被倾城一句烦就能处理了的人,如许清冷的模样更是激起了吴煜的好胜心。一个对谁都是冷冰冰的人,唯独对你是和顺如水,千依百顺,岂不是更有成绩感。
“虞美人这是熟谙暮歌女神的节拍吗?”吴煜进群以后并没有并没有爆照,谁让人家一掷令媛,职位特别呢。再加上她说话不拘末节,看起来豪放至极,在统统民气里吴煜就是个女男人似的存在。
吴煜这般轰轰烈烈的来临的倾城盟主群里,一向存眷倾城的暮歌如何能够不晓得。但是,她不晓得本身能做些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