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倒挂金钟[第2页/共2页]
腹部凸起了八块线条清楚,刀削斧砍普通的肌肉,脊椎骨更是好似一条大龙占有在背后,块块骨节全都崛起!他硬生生地扣着四百多斤的两块大石,上半身朝树杈弯去。
他身上穿戴骨甲,手中拎着石斧,和千千万万小兵一起,高喊着“大夏”,向光怪陆离的万千妖族扑去。
“为甚么你的头发每次都像狗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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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实在力的规复,少女骨子里的真脾气是越来越肆无顾忌了,起码在巫野面前,她一点儿都不粉饰本身女孩子的身份,仿佛真的把巫野当作了能够信赖的大哥哥。
“嘻嘻,哪天哥能打败我了,我就穿女装给哥看!”
他没穿鞋,赤脚如涂了胶水普通死死粘在枝桠下方,细心看去,他的脚背上青筋毕露,血管暴突,十个脚指如鸟爪般叉开,深深抠进了坚固如铁的枝桠,纯粹是以双脚的“爪力”,将雄浑至极的身躯倒悬着。
这叫“倒挂金钟”,后天三重境地的标记!
脑袋悄悄碰了一下脚踝,完成一次折叠行动,接下来又反复十九次,直到树杈中收回较着的一声“咔嚓”,这才甩开大石,鹞子翻身,稳稳落地。
巫野有些失神地看着在阳光中旋舞的少女。
“只要如许才气粉饰我女孩子的身份啊!”
树杈重重落在背后,掀起一阵气浪。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四天。
轰!
箫菡一击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赋!”
巫野面无神采,呼吸均匀,双手扣着大石,平平伸开,六七百斤的力量全都依托脚指抠住树杈,连树杈中都收回了“噼噼啪啪”的爆响,仿佛支撑不住,即将爆裂。
巫野苦笑着走了过来,大手往少女头上罩去,少女躲了一下没躲开,只好任由巫野把她满头短碎发抓得一团糟。
就在这时――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最后一天。
巫野俄然深深吸了一口气,上半身弓了起来。
第二个早晨,他又梦到了蛮荒,这一次他学聪明了一些,厮杀之前晓得先察看敌情,总结妖兽的进犯规律,成果他“死”了四十七次。
后天境地前三重,修炼的都是肌肉,第一重练的是大肌肉群;第二重练的是大筋,也就是手臂、大腿和周身比较大的肌腱。
被撕成两半、被獠牙戳穿、被踩成肉泥、被妖气熏成人干……巫野在梦中经历了各式百般的死法,四个早晨,他经历的战役,比有些武者一辈子经历的都要多。
而巫野的后天三重,战役常武者又有分歧,因为在他的双手之上,别离用三根手指头,“捉”着两块长满青苔,滑不留手的大石头!
“有点事理,不过挺猎奇你穿女装究竟是甚么模样,要不要甚么时候穿一次给哥看看?”
现在,大哥哥正在沉吟:“…式,应当也是女装的一种吧?”
……
或许,那些梦境,都埋没在别的夏桀头骨上吧,毕竟他手中把握的,也只是一块小小的碎片罢了。
除非有朝一日,能够把统统暴君夏桀的头骨拼集起来,构成完整的头骨,才气获得更加强大的梦境。
作为一名蛮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没有活过三炷香的时候,死了以后,却又变成了另一个小兵,拎着石斧、石矛、石锤,报酬最好的一次也只是一支青铜长矛,一次又一次地厮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