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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恶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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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倒挂金钟[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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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利落?”

以是,只要脚筋练透了,能用脚指抠住树杈,将本身倒吊下来,完成“倒挂金钟”,才算后天三重境地!

在梦中,他变成了一名蛮荒期间,跟从夏桀一起讨伐妖族的浅显小兵。

小筋练得好,能够发挥“虎爪”,“鹰爪”,“擒拿”之类武技,这还是其次;关头是手指矫捷,虎口有劲,才气如臂使指地应用兵刃!

轰!

而小筋当中,脚筋又比手筋难练十倍,这也很好了解――三岁小孩都能用手抓起一把刀子,但是十七八岁的壮汉也一定能用脚掌攥住一支笔,就算能攥住,也写不出半个囫囵字。

或许是他的号令真的阐扬了感化,前几天他偶然间又摸索出了暴君头骨碎片的新才气――在睡觉之前,将头骨碎片摆在额头的话,就会做一些奇奇特怪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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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如许才气粉饰我女孩子的身份啊!”

或许,那些梦境,都埋没在别的夏桀头骨上吧,毕竟他手中把握的,也只是一块小小的碎片罢了。

只可惜每次做梦,他都化身成了最后级的小兵,面对的也是最强大的妖兽,在地平线上,模糊能够看到一些大夏军的强者和刁悍无匹的高阶妖兽较量,他却一次也没近间隔察看过。

……

醒来以后,梦中统统都历历在目,扣问马伯光,老鬼也不晓得这是甚么原因。

看模样,每一块石头都有两百多斤的分量。

“嘻嘻,哪天哥能打败我了,我就穿女装给哥看!”

巫野面无神采,呼吸均匀,双手扣着大石,平平伸开,六七百斤的力量全都依托脚指抠住树杈,连树杈中都收回了“噼噼啪啪”的爆响,仿佛支撑不住,即将爆裂。

如果两百多斤的石锁,随便寻个乡野村夫或许都能举起,但是两百多斤重,形状不法则,还长满青苔,光滑非常的大石块,只用三根手指捉着,足足一炷香时候连抖都不抖一下,这份工夫就可谓可骇了。

间隔三族比斗大会,另有最后一天。

“好啊!”

作为一名蛮荒小兵,他死得很快,根基上没有活过三炷香的时候,死了以后,却又变成了另一个小兵,拎着石斧、石矛、石锤,报酬最好的一次也只是一支青铜长矛,一次又一次地厮杀着。

如果小筋败坏,刀剑相击时,一下子就被仇敌把兵刃打掉,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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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野叉开五指,将稠密的黑发都梳到脑后,没好气地说:“别用这类惊奇的眼神看我好吗?你这个二十八天以内从零开端,攀上后天五重境地的怪物!”

而第三重“小筋”,练的就纯粹是手指、虎口和脚掌上的藐小肌腱。

“哥进级后天三重境地了!”箫菡在中间喝彩雀跃,灵动的目光时不时朝巫野雄浑至极的阳刚躯体上飘一眼,有些脸红,有些害臊,却又情不自禁,再三打量。

箫菡一击掌:“哥必然是武道修行的天赋!”

第一个早晨,他一共“死”了五十六次。

而巫野的后天三重,战役常武者又有分歧,因为在他的双手之上,别离用三根手指头,“捉”着两块长满青苔,滑不留手的大石头!

第三个早晨,除了察看妖兽以外,他还学会了察看四周的地形,尽量埋没本身,他“死”了四十二次。

巫野固然没有箫菡的天赋,没能从这些血腥厮杀中贯穿到甚么玄之又玄的武道至理,不过白日细心揣摩,却也感觉略有所悟。

第二个早晨,他又梦到了蛮荒,这一次他学聪明了一些,厮杀之前晓得先察看敌情,总结妖兽的进犯规律,成果他“死”了四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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