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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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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商君列传[第1页/共3页]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成讳,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当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承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觉得相者,我言若,王色不准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摆布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都城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可,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成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厥后民莫敢议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觉得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品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都城会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命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廷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衡量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命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很久,孝公不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但是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霸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於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故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长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於殷周矣。”

后蒲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相称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成。”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反击郑。秦出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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