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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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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老子韩非列传[第1页/共3页]

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神通之学,而其归本於黄老。非为人丁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发得不如非。

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闚,然其要本归於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馀万言,大略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究竟。然善属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洸洋自恣以適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自孔子死以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或谓儋即老子,或谓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隐君子也。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

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至刖。既而弥子之母病,人闻,往夜告之,弥子矫驾君车而出。君闻之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而犯刖罪!”与君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不尽而奉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弥子色衰而爱弛,获咎於君。君曰:“是尝矫驾吾车,又尝食我以其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前见贤而后开罪者,爱憎之至变也。故有爱於主,则知当而加亲;见憎於主,则罪当而加疏。故谏说之士不成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之矣。

夫龙之为虫也,可扰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脩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彊,无侵韩者。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而灭其所丑。彼自知其计,则毋以其失穷之;自勇其断,则毋以其敌怒之;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概之。规异事与同计,誉异人与同业者,则以饰之无伤也。有与同失者,则明饰其无失也。大忠无所拂悟,辞言无所击排,乃后申其辩知焉。此以是靠近不疑,知尽之难也。得旷日弥久,而周泽既渥,深计而不疑,交争而不罪,乃明计短长乃至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难也;又非吾辩之难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敢横失能尽之难也。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能够吾说当之。

孔子適周,将问礼於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当时则驾,不得当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大德,面貌若愚。去子之高慢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於子之身。吾以是告子,如果罢了。”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觉得罔,游者可觉得纶,飞者可觉得矰。至於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本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且有盗”,其邻居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居之父。昔者郑武公欲伐胡,乃以其子妻之。因问群臣曰:“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关其思曰:“胡可伐。”乃戮关其思,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此二说者,其知皆当矣,但是甚者为戮,薄者见疑。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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