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最近的感想。[第2页/共2页]
至于“宠妾灭妻”,我临时还没有查到这个词的来源,姐妹们谁晓得它出处在那里,求奉告我。
至于妾室能不能跟家主和嫡妻一块儿用饭,没有律法明白规定说“不能”,我以为“能”,那么我还从红楼梦里去挖例子。
***
这里,宝玉一向在内院,底子没出去,可见他是在王夫人那边见到了薛宝钗的堂弟薛蝌,还让他的丫环们去看。
我畴前也写过一板一眼的宅斗文,认当真真遵守宅斗文里商定俗成的“端方”,但是看了几本质料以后,我垂垂发明,那些我们读者心中不能僭越的端方,某一些是没有明白史料左证的,它常常带着断章取义,或者干脆是以讹传讹。
这句话,是明朝杨继盛的一条家训。家训,还能保存到后代的质料里,申明它罕见,并且别致。就像我们现在,只要奇特、不常见的事情,才气上消息。
行文至今,有些内心话想跟姐妹们分享。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别的再弥补一个,“哥哥”这个叠词,呈现在古言里,大师会不会感觉很当代化,有点违和?不过,《水浒传》里都是这么叫的。
先说说妾室的职位。
恰是因为大师都很熟谙,以是我收到一些定见的时候,很忐忑不安,怕大师对这本书落空信心,故而我很想一一跟大师解释。
既然薛蝌在王夫人上房,那么一起来的邢夫人的兄长、王熙凤的兄长王仁,必定也在。
第一,说一说内宅女眷与外男。曹广谱住到了陆家,陆其钧的小妾和女儿们出来相见,被视为“不端方”,我并不是很认同。
《乱世芳华》,我对它的定位是带着玄学金手指的宅斗文。
以明朝为例子,妾室的确一向都是奴,哪怕她儿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妇女封诰之制中,确有明文规定:“国朝定制,母止封两人,即嫡母与继母。如果生母为妾,则无得封诰之例”,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两代,均无此制”。
别说当代,现在社会也不是如许吗?例子就不举了,轻易调和,归正大师都懂,法律到底是束缚哪些人的。
以此可见,我文中曹广谱到了陆家,大姨娘、六女人、四女人和七女人出来相见,并不是甚么“不端方”的事。
那么,我们先说下“端方”。端方、律法,都是统治者用来束缚百姓的东西。在君权、父权轨制的当代,君主、父亲打杀后代,都是不犯法的,何况踢两脚?
宅斗文里,女主糊口的家庭、社会等各种“端方”,大师耳熟能详。
我看到有书友感觉,这个行动很不“端方”,当代女孩子很娇气的,这类写法不精确。
第三,说下陆其钧脚踢嫡女。
至于“以妾为妻”,精确是说,官员的老婆归天了,或者和离了,他将妾室扶正为正妻,写上了族谱,这才叫“以妾为妻”,是要受刑的,法律是不准的。
第二,说一说妾室的职位,以及“以妾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