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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芳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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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最近的感想。[第1页/共2页]

至于妾室能不能跟家主和嫡妻一块儿用饭,没有律法明白规定说“不能”,我以为“能”,那么我还从红楼梦里去挖例子。

***

以是,陆其钧是个渣父亲,但是他的行动,没甚么端方不端方。

但是,我看到很多姊妹们误觉得,“以妾为妻”是在家里平常糊口中,对小妾比较好,让小妾管家、不让老婆之类的。

别的再弥补一个,“哥哥”这个叠词,呈现在古言里,大师会不会感觉很当代化,有点违和?不过,《水浒传》里都是这么叫的。

至于女眷跟亲戚朋友家的外男能不能会面,临时我还没有查到详细质料说“不能”的,那么我从就举个“能”的例子。

以是,陆其钧一家人凑在一起用饭,妾室和仆人坐了一桌,且不说他们七年来一向那么过着,单说当时的社会律法,你能够从品德上怒斥,但是不犯法。

宅斗文生长至今,已经七八年,爱好宅斗文的读者众亲们,对宅斗文非常熟谙,乃至比我读很多。

这类环境,哪怕你去官府告,也告不赢的。就仿佛我们当代,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娶两个老婆是犯法的。但是,只要男人和小三没有领证,哪怕他把财帛都给小三管着,他实施了扶养任务的环境下,妻儿去法院告他,法院也不会给他判“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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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当代,现在社会也不是如许吗?例子就不举了,轻易调和,归正大师都懂,法律到底是束缚哪些人的。

我畴前也写过一板一眼的宅斗文,认当真真遵守宅斗文里商定俗成的“端方”,但是看了几本质料以后,我垂垂发明,那些我们读者心中不能僭越的端方,某一些是没有明白史料左证的,它常常带着断章取义,或者干脆是以讹传讹。

这里,宝玉一向在内院,底子没出去,可见他是在王夫人那边见到了薛宝钗的堂弟薛蝌,还让他的丫环们去看。

红楼梦第七十五回中,中秋节,“贾珍煮了一口猪,烧了一腔羊......褥设芙蓉,带领老婆姬妾......贾珍因要行令,尤氏便叫佩凤等四小我也都退席......”

行文至今,有些内心话想跟姐妹们分享。

普通举这类大师庭端方上的例子,用红楼梦比较有压服力,那么就说个红楼梦里的。

第二,说一说妾室的职位,以及“以妾为妻”。

说实在话,这个不算。

宅斗文里,女主糊口的家庭、社会等各种“端方”,大师耳熟能详。

以明朝为例子,妾室的确一向都是奴,哪怕她儿子做了官亦然。在明朝妇女封诰之制中,确有明文规定:“国朝定制,母止封两人,即嫡母与继母。如果生母为妾,则无得封诰之例”,这是明朝特有的,“在唐、宋两代,均无此制”。

并且,端方啊律法啊,都是分朝代的,唐宋不可的东西,明清一定也不答应。就像我们的社会,三十年前和现在,不管是法律还是社会品德,都有很大的窜改,对吧?

第三,说下陆其钧脚踢嫡女。

文中,薛宝钗和李纨跟婶母姊妹叙拜别之情时,黛玉一小我黯然伤神,宝玉安抚她,安抚完了以后,宝玉直接回了他的院子,对他的丫环们说:“你们还不快看人去!谁知宝姐姐的亲哥哥是阿谁模样,他这叔伯兄弟描述举止另是一样了,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弟兄似的。”

至于“宠妾灭妻”,我临时还没有查到这个词的来源,姐妹们谁晓得它出处在那里,求奉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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