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甜番2[第2页/共3页]
(二)标的;
一章普通规定
(一)回绝要约的告诉达到要约人;
(一)回绝要约的告诉达到要约人;
第二章条约的订立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条约,采纳要约、承诺体例。
第八条依法建立的条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束缚力。当事人该当遵循商定实施本身的任务,不得私行变动或者消弭条约。
当事人能够参照各种条约的树模文本订立条约。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本色性变动。
(二)表白接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义表示束缚。
(二)受要约人有来由以为要约是不成撤消的,并已经为实施条约作了筹办事情。
第十九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要约不得撤消:
(三)承诺刻日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七)违约任务;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义表示。
(二)要约以非对话编制作出的,承诺该当在公道刻日内达到。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函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刻日自傲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
(一)要约以对话编制作出的,该当立即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四)质量;
(二)要约以非对话编制作出的,承诺该当在公道刻日内达到。
一章普通规定
(三)数量;
第十五条要约聘请是但愿别人向本身收回要约的意义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申明书、贸易告白等为要约聘请。
第二条本法所称条约是划一主体的天然人、法人、其他构造之间设立、变动、停止民事权力任务干系的和谈。
(一)当事人的称呼或者姓名和居处;
(六)实施刻日、地点和体例;
(一)要约人肯定了承诺刻日或者以其他情势明示要约不成撤消;
(四)质量;
第二十三条承诺该当在要约肯定的刻日内达到要约人。
(五)价款或者酬谢;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条约,采纳要约、承诺体例。
第二十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要约见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书面情势的,该当采取书面情势。当事人商定采取书面情势的,该当采取书面情势。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条约,有书面情势、口头情势和其他情势。
当事人依法能够拜托代理人订立条约。
(一)当事人的称呼或者姓名和居处;
第十七条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该当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实施条约,该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敬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次序,侵害社会大众好处。
(二)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第十五条要约聘请是但愿别人向本身收回要约的意义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申明书、贸易告白等为要约聘请。
第十七条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的告诉该当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第十六条要约达到受要约人时见效。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义表示。
第十二条条约的内容由当事人商定,普通包含以下条目:
贸易告白的内容合适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干系的和谈,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条约当事人的法律职位划一,一方不得将本身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十二条承诺该当以告诉的编制作出,但按照买卖风俗或者要约表白能够通过行行动出承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