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茹毛饮血的王富贵[第2页/共2页]
成果,仍旧是没有找到王繁华的陈迹。
我实在被吓了一跳,不过想想九叔乃齐鲁最强的阴行人,有这些手腕,也不敷为奇了。
该不会真有是狼豺狼之类的大型野兽?
并且此人身上的穿着,我是见过的,就是昨日王繁华身上穿的衣服。
刘三魁留在宾馆里,庇护芳芳,以防王繁华杀个回马枪。
有效就好,我拿起一个血灵鹤,静待黑夜的来临。
血迹已经干枯,我抹在手上一点,血中有一股较着的膻味,应当不是人血。
卧槽,要不要飞这么快。
毕竟是纸鹤,我怕它本身挣扎坏了,只能放开了它。
不管是谁找到了王繁华,绝对不能轻举妄动,先悄悄联络其别人,人全后,再脱手。
现在的他,就是一只茹毛饮血的僵尸,毫无明智可言。
我悄悄往前走了两步,起码得肯定是如何一会儿事。
可惜的是,山中无阴魂,芳芳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算是求求你了……先停一会儿,让我喘口气好不好?”
山中地形庞大,我不晓得踩到多少碎石头,即便是隔着鞋底,我也能感遭到较着的刺痛。
声音越来越近,沙沙的,像是撕咬的声音,之前隔壁老王家的大黑狗啃骨头时,就是这个声音。
此时这只野兽,正趴在地上,撕咬着一只……野狗。
血灵鹤向着山下冲去,没体例,我只好鼓起力量,尽力去追上它。
我傻了眼,我本觉得泰山这地儿,野狗绝对能够称王称霸,竟然有还短长的野兽。
血凝集阴气,被血灵白发明了。
还是九叔提出了一个别例,他在旅店里撕了几张白纸,滴了几滴血在上面,然后用浅显的圆珠笔,写下了一些我从未见过的字符。
我实在是跑的没有力量了,放慢了脚步,成果,还没三秒钟,血灵鹤就飞的没影了。
找到王繁华了?
不过我不敢停下来,血灵鹤越飞越快,我如果停下来,就要跟丢了。
我最早想到的,是操纵芳芳招阴婆的本领,寻觅王繁华的陈迹。
强行脱手的话,估计我的了局就是变成地上的那只野狗,满足王繁华的口舌之欲。
歇息了没一会儿,我手中的血灵鹤俄然狠恶的颤栗起来,力量还挺大,我都快捏不住它了。
王繁华!
我健忘调成震惊形式了!
如果人都找不到,何谈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