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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郎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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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茹毛饮血的王富贵[第1页/共2页]

因为是夏天,我穿戴一件七分裤,跑步的时候,地上的杂草像是小刀普通,划过我小腿上的皮肤,痛的要命。

为了增加找人的效力,我们分道而行,乔峰卖力山顶,九叔卖力前山,我卖力后山。

他滴下的几滴鲜血,刚幸亏鹤头的位置,说不出的诡异。

这只野兽,比我设想的还要大,从形状看,一点都不比成年男人小。

卧槽,要不要飞这么快。

连续追了五分钟,血灵鹤终因而停了下来,我谨慎的扫视四周,没有王繁华的踪迹啊?

不过我不敢停下来,血灵鹤越飞越快,我如果停下来,就要跟丢了。

借着月光,我终究看清了野兽的模样。

在泰山中找人,如同大海捞针,王繁华随便找个山旮旯一藏,仅凭我们几小我找,恐怕很难找到。

来到石阶上,我把血灵鹤取了出来,放在本身的掌心上,吟唱出九叔所教给的口诀。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血灵鹤对血味如此敏感,今晚真是有的忙活了。

莫非是山中有野兽?平常夜猫可弄不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泰山是旅游景点,必定不会有狼虎一类的大型野兽,野狗?

歇息了没一会儿,我手中的血灵鹤俄然狠恶的颤栗起来,力量还挺大,我都快捏不住它了。

王繁华!

奇异的事情产生了,血灵鹤竟然拍了拍翅膀,飞了起来。

我走进了才发明,血灵鹤下方的空中,有一滩血迹。

那底子不是豺狼豺狼,而是一小我!一个埋头用牙撕咬野狗的人!

我从速超出石阶边上的雕栏,跑着追了上去。

我渐渐的靠近声音的来源地,借着月光,公然看到有东西在。

我傻了眼,我本觉得泰山这地儿,野狗绝对能够称王称霸,竟然有还短长的野兽。

毕竟是纸鹤,我怕它本身挣扎坏了,只能放开了它。

可惜的是,山中无阴魂,芳芳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健忘调成震惊形式了!

找到王繁华!

一阵风吹过,天上的云彩挪了挪位置,月光更加敞亮。

泰山的石阶上,没有路灯,还好我买了手电筒,要不一脚踩空,从石阶上跌下去,估计鼻子都得摔烂了。

我实在被吓了一跳,不过想想九叔乃齐鲁最强的阴行人,有这些手腕,也不敷为奇了。

很较着,王繁华的附魂,出了题目!

谁知这时,好死不死的,我手中的手机,俄然响了起来!

不管是谁找到了王繁华,绝对不能轻举妄动,先悄悄联络其别人,人全后,再脱手。

俄然间,它向着石阶外的树林飞去。

纸鹤……飞起来了?

血灵鹤向着山下跑了大抵有两百石阶,然后扭头飞向一旁的树林里。

如果人都找不到,何谈礼服。

刘三魁留在宾馆里,庇护芳芳,以防王繁华杀个回马枪。

强行脱手的话,估计我的了局就是变成地上的那只野狗,满足王繁华的口舌之欲。

此时这只野兽,正趴在地上,撕咬着一只……野狗。

并且此人身上的穿着,我是见过的,就是昨日王繁华身上穿的衣服。

就如许,血灵鹤折腾了我整整半夜,山却还没下一半。

成果,仍旧是没有找到王繁华的陈迹。

声音越来越近,沙沙的,像是撕咬的声音,之前隔壁老王家的大黑狗啃骨头时,就是这个声音。

阴行百业,我所体味的还是太少了。

夜晚时分,我、九叔以及乔峰三人,各自拿着一只血灵鹤,从宾馆解缆。

我悄悄往前走了两步,起码得肯定是如何一会儿事。

只见王繁华抬起了头,发绿光的双眼,正盯着我。

果不其然,我刚把血灵鹤带回后山石阶上,没走几步,又一头扎进了石阶两侧的树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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