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灭族(下)[第3页/共6页]
第三明叹了口气,说道:“现在这世道,不管官、民,皆不易也。平头百姓就不说了,我们家还算好点的,看那些没钱家贫的黔黎,为了一口饭吃,或卖身为奴,或卖妻卖女,各种惨痛不幸,实令我不忍见之。”
许仲从怀中取出一片竹简,扔到第三明面前,说道:“冤枉?有此罪证,哪来的冤枉?”
荀贞想道:“闻言十五年前,第三氏杀了当时任上的有秩蔷夫。杀官,也是一条重罪,只是因没有证据,我没有将之写在给秦干的文牍上。现在拿住了人,倒是能够拷掠一番,得出真相了。”回到院中,吃了一惊,却见江禽、高甲两个还没拿下第三兰!不但没有拿下,反而节节败退,仿佛力不能支,嘿然心道:“这第三兰倒是非常勇猛剽悍!只可惜不能收动部下。”
第三明呸了一口,叫道:“小儿!我便是做鬼,也毫不会放过你。”
合座来宾,跪坐席上,都齐声感喟,说道:“民不易,官亦不易!”
第三明终於明白过来,嗔目切齿,瞪着荀贞,叫道:“竖子!你欲诬告我家?”荀贞懒得理睬他,事情都明摆着了,还用多说了?命许仲,说道,“第三明、第三兰皆无后代,去将第三明的妻、父抓来,一并押出,并将这块竹简,这个罪证一块儿交给秦公。”说完,回身就走,走出门外了,兀自听得第三明嘶声大呼:“悔不听吾弟之言,叫你活到本日!”
此时天未及午,第三明昨夜喝酒太晚,尚未起床。
甲士中有一小半为秦干从县里带来的县卒,剩下的大多是本乡的轻侠。荀贞以“第三氏称雄乡中,族人浩繁,又有来宾,一贯好勇轻剽,并且其家中藏匿的又有逃亡犯警之徒,如果去的人少了,怕会节制不住局面”为来由,专门将许仲、江禽、高甲、高丙、苏则、苏正诸人从繁阳、东乡诸亭召了来,以壮阵容。别的,又有文聘得悉,也带了四五个来宾与秦干同来互助。
荀贞、左球齐声应诺,各自带人,分头行事。他们从进入里中到现在,三十几人一起闯来,动静很大,早轰动了很多里民,很多人家都翻开了院门,偷偷地往表面瞧。家里人多的,不免窃保私语:“那不是本乡的有秩荀君么?带了这么多人来,想干甚么?”
这些天虽没写东西,但能够也恰是因为没写东西,以是自发脑筋轻了然很多,想通了很多写作上的题目。之前写得慢,主如果因为不想反复上一本书,想做点窜改,想写点不一样的东西,但是该如何写,却又没有想好。现在仿佛清楚了一点。
就各种灭族重罪来讲,“妖言”罪能够说是呈现比率最多的。第三明对此也是非常体味,略微楞了下后,立即反应过来,吓出了一身盗汗,神采惨白,冒死挣扎,大呼道:“我家夙来守法,向为本地良民,何来妖言之罪?冤枉!冤枉!”
……
秦干点了点头,说道:“正该如此。”
有对县吏、郡吏略微体味一些的亦说道:“可不是么?县吏、郡吏固然风景,但除了那些有实权的,如功曹、督邮之类,别的的实际上都只不过是县君、府君的门下喽啰罢了,平时既不得自在,也没甚么油水,空吃一份俸禄罢了,的确不如在乡间当个小吏舒坦。谚云: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看来这荀君的确是打的这个主张啊!要不然,他也不会收家主的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