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由许仲复仇试看两汉复仇之风[第3页/共3页]
汉末名臣胡广也放过复仇之人。汝南郡兵曹掾王子祐杀了陈公思的叔父,陈公思就杀了他,为叔父报仇,然后“还府归死”,“时太守太傅胡广觉得公思回想叔父,仁勇昂扬,手刃仇敌,自归司败,便原遣之”。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约莫七十年间,对复仇的节制是败坏的。桓谭曾上书朝廷,力主严惩复仇者,但遭到了光武帝的萧瑟,能够是光武帝受公羊学所倡导的复仇思惟之影响。章帝建初五年制定了《轻侮法》,明白规定从宽措置为父母报仇之人。这条法律一向持续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最后说一下两汉法律对复仇的定义和奖惩。
放走复仇者的不止有官吏,另有天子。“宁叔,字茂泰,广汉人,与朋友张昌共受业太学。昌为河南大豪吕条所杀,叔杀条,自拘河南狱。顺帝义而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