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2页/共2页]
赡养蛊物并非那么简朴的事情,须得剧毒和真元相扶相依。沈雁中毒不轻,还被蚺婆的毒血侵染,才会诱抱病笃母蛊甩脱原主,投身至他体内。只是荡子本就已将死,真气不过是浅浅一息,又怎压抑蛊物的残虐。没有体内之毒,蛊虫便要死去,没有蛊虫,沈雁体内的剧毒发作亦会瞬息要他的性命,但是若没有体内真元压抑,他未曾练过蛊术,蛊虫还是会腐蚀他的心脉,又那里可活。层层相扣,变成了个解不开的死局。
他生自徐州,长自荆楚,纵横于南京道上……但是这些处所,另有人晓得吗?
沈雁不得不问。大楚承平百余载,中原已经好久未曾见过兵器,在这个歌舞升平的繁华乱世,能称得上“战乱”的,恐怕唯有漠北的二堡之争。
但是严漠没有作答,而是淡淡反问道:“你所说的关外,但是雁门关?”
再也顾不得运功禁止会不会侵害沈雁的身材,严漠让本身真气沿着掌心注入了荡子干枯的心脉,跟着真气运转,那微微颤抖的胸腹之间俄然微微一弹,一块藐小红痕从*之间的中庭穴冒了出来,像是被甚么东西摈除,那红痕顺着胸腹向上爬去,爬的极慢,又带着点踌躇和扭捏。
烈阳、飞鹰两堡同处关外,又刚巧卡在大楚通往西域的商道之上,这日进斗金的买卖,天然容不得别人分享。因此颠末几代纷争,两堡之间就成了世仇,伤亡之数怕有上千,加上周遭逐草而居的游牧外族,更是让那边成为一片乱战之地,只要从小发展在漠北,才会有“颠沛流浪”可言吧?
那是条食指是非的肉虫,看起来像一条大号春蚕,浑身乌黑,头圆肚胖,还披发着莹莹白光,在一片黑漆漆的草堆里,显得非常惹眼。这蚕儿探头微微爬动了两下,就肯定了方位,一曲一折朝着火线中爬去,速率不如何快,却非常的沉着坚固。
压下心底的迷惑,沈雁笑道:“不是雁门,而是玉门,关外天然是指玉门关外的万里戈壁,看来严兄并非漠北之人。”
但是话是这么问,却连沈雁本身都不如何信赖。他是见过漠北客的,那些人无一不身材高大,四肢细弱,另有满面虬须和乌黑的肤色,风霜和骄阳才是与他们朝夕相伴的火伴,光阴早就在身上烙下印记,不容人辩白不出。
只是如此一日畴昔,那一丝朝气也在逐步消弭。沈雁的精力开端式微,莫说脸上的赤色,就连眼中那点光彩都垂垂隐去。体内的母蛊并不像已经死去的子蛊,会在血脉中残虐穿行,带来撕心裂肺的痛苦,它只是像一块没法消化的顽石,占有在胸腹之间,丁丁点点腐蚀着他的心脉。
那双白净的手掌贴上了沈雁的心口大穴,如若按捺母蛊只能依托真气?他这边另有!
火线,两人还在盘膝疗伤,谁也未曾发明,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多出了这么个怪物。
严漠此人,就像一个真正的谜团,内里和表面截然相反,像是不属于这个人间。荡子的猎奇心很重,碰到如许的谜团,当然忍不住要探上一探。
在这乌黑敬爱的蚕儿背后,草木像是碰到了烈焰般,渐渐枯萎卷曲,乃至连地上的泥土、石块,都留下一片焦黑印记,仿佛从上颠末的并非一条乌黑肉虫,而是条真正的火炭。但是蚕儿不管身后产生了甚么,它只是一寸一寸的爬着,朝着那诱人香气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