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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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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1)[第2页/共3页]

穆长风撇了撇嘴:“你这厮弊端甚多,我往年常射了野兔来炙烤着吃,也没见有甚么忌讳!”

鲜于烈抱拳躬身:“末将在!”

房内只要一张榻,一张小型的案几,一盏灯,除此以外,别无长物。能够说前提粗陋之极,但在这偏僻小镇上,能有间房住下打尖避风挡雨,还能强求甚么呢?

钟五娘这才笑着推开一间房的门,“客长,你们看看可否对劲。”

大雪已经停了,红日高悬在当空。狮子山上,银装素裹,在红日的晖映下,风景非常的壮美。李辅国带着鲜于烈等人,百无聊赖地登山而去,间隔那望江楼越来越近。

钟五娘向孔晟投过一抹媚眼儿,就回身下楼去安排。

李辅国比谁都清楚,杨奇的人马那里是来服侍,而是来监督和威胁警告的。如果他这一行十几人稍有风吹草动,必将引来暴风骤雨普通的封杀。

他有一种非常激烈的预感,如果不趁着此次机遇逃脱,杨奇恐怕就要对他动手。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堆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归正那台子上另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顺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肮脏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长,但是要住店吗?”

堆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归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骗局,本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明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另有一只丑恶的獾。

打头的孔晟翻身上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堆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

堆栈是一栋略显破败的两层木楼,门口的名为“安然堆栈”的牌匾早已斑痕锈蚀,笔迹都看不甚清楚。堆栈老板钟五娘百无聊赖地窝在堂后裹着厚厚的亚麻被,迷含混糊假寐不起;而堆栈独一的伴计,也就是钟五娘的本家兄弟钟蟆,正兴趣勃勃地蹲在门口剥着一只野兔的皮。

孔晟摆了摆手:“无妨,我们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你且炖上就是!”

乌显皱了皱眉,插话道:“公子,这兔肉汤为犯羹,我们但是吃不得。”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庞英挺,身材苗条,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惨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夏季的还穿戴一袭薄弱的白衣,头上裹着萧洒的天蓝色豪杰巾,腰挎宝剑,豪气逼人。而再今后,是两个雄浑的三十许的男人,身材魁伟,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但是那兔……”钟五娘踌躇了一会才陪笑道:“这兔吃起来有些忌讳,普通朱紫们是不吃的,只要我等乡野下人才不管不顾……”

所谓人是衣裳马是鞍,在特别重视仪容和表面的衣冠大唐,孔晟四人衣衫华丽气度不俗,又骑着雄浑的高头大马,天然就被伴计钟蟆当作了等闲不得一见的大人物。

钟五娘笑吟吟地向孔晟欠身一礼,然后就袅袅婷婷带着孔晟四人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楼梯上了楼,去看房。

现在的望江楼已经是一座宏伟的银楼,鹄立在山半腰,与那漫山遍野裹着雪色的山林相映成辉。

孔晟轻叹了一口气,他负伤失血过量,急需滋补气血,如果吃食再这么粗陋,恐怕撑不住。他俄然想起方才进门时发明门口隔着两只剥了皮的肥硕兔子,就独自道:“老板娘,鄙人看你那伴计在门口拾掇野兔,那两只兔子就卖给我等吧,别的有没有鸡鸭之类的家禽?”

本在堂内昏昏欲睡的钟五娘被钟蟆吼醒,一个激灵从榻上窜起来,猛地拽过披风裹上,就走向堂前,见走出去四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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