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1)[第1页/共3页]
孔晟轻叹了一口气,他负伤失血过量,急需滋补气血,如果吃食再这么粗陋,恐怕撑不住。他俄然想起方才进门时发明门口隔着两只剥了皮的肥硕兔子,就独自道:“老板娘,鄙人看你那伴计在门口拾掇野兔,那两只兔子就卖给我等吧,别的有没有鸡鸭之类的家禽?”
日暮时分。
“有,有!我们有上好的客房,四位客长,你们要几间房?”钟蟆满脸堆笑,夺目的小眼睛眨了眨,也在悄悄打量着孔晟四人。
幸亏还是有零散的客商经此地南下,以是镇上独一的小堆栈还在勉强运营。
堆栈好几日不见有客商投宿了,归正闲来无事,钟蟆就去不远处的上塘沟里设了几个骗局,本日一早去走了一趟,发明竟然套住了两只肥硕的灰色野兔,另有一只丑恶的獾。
李辅国内心凝重非常,他垂垂感觉,本身能够很难逃出杨奇的手掌心了。这杨奇城府深沉,做事周到,他固然不以为李辅国敢逃,却也防患于已然,派出大量人马以庇护和照顾为名,随时将李辅国一行归入监控的视野。
全镇有住民三四百人,有官方设在此处的垂垂烧毁的驿站一所,另有对外停业的堆栈一间。驿站之以是烧毁,首要启事还是因为安禄山兵变后,从江北南下的商队大幅减少,很多都避开此处,而是绕行山南纵深。同时,江北战乱正酣,渠道断绝,驿站就落空了应有的代价和感化。
穆长风清了清嗓子,悄悄瞪了乌显一眼。
钟五娘从死鬼丈夫那边领受堆栈已经有三四年了,常常与各地客商打交道,也算是阅人无数,有些见地。她只扫了这么一眼,就晓得这四人不是浅显商客,不能怠慢。
麋集的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钟蟆惊诧,旋即镇静地昂首来望向来路,见有三四匹马已然进了镇,正向着堆栈这边行来。
“上楼!”
那獾的肉不能吃,只能卖给镇上的杂货商熬制獾油。但野兔倒是一道甘旨。钟蟆估摸着,两只野兔剥了皮洗濯洁净,上锅一炖,添上些野蘑、板栗、红枣之类,连吃肉带喝汤,那味道真是好极了。
李辅国策画着,部下鲜于烈这十几名宫卫当然勇猛,但双拳难敌四手,在杨奇的地盘上,跟杨奇的人马相抗,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当车蚍蜉撼树。
房内只要一张榻,一张小型的案几,一盏灯,除此以外,别无长物。能够说前提粗陋之极,但在这偏僻小镇上,能有间房住下打尖避风挡雨,还能强求甚么呢?
钟五娘笑吟吟地向孔晟欠身一礼,然后就袅袅婷婷带着孔晟四人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楼梯上了楼,去看房。
钟五娘向孔晟投过一抹媚眼儿,就回身下楼去安排。
钟蟆撇开手里的野兔,搁置在堆栈门口的土台子上,归正那台子上另有一层积雪,也不至于弄脏了兔肉。钟蟆顺手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擦拭掉手里的肮脏血迹,站在路中挥手高喊:“客长,但是要住店吗?”
打头的一个年约十六七岁,面庞英挺,身材苗条,气度儒雅,但他裹着一件裘皮披风,面色微微有些惨白;而随后的一个,大夏季的还穿戴一袭薄弱的白衣,头上裹着萧洒的天蓝色豪杰巾,腰挎宝剑,豪气逼人。而再今后,是两个雄浑的三十许的男人,身材魁伟,手持弯刀,面色古铜。
咳咳!
“鲜于烈。”李辅国淡淡道,目光冰冷而阴沉。
现在的望江楼已经是一座宏伟的银楼,鹄立在山半腰,与那漫山遍野裹着雪色的山林相映成辉。
打头的孔晟翻身上马,扫了一眼这间寒酸的小堆栈,又打量着钟蟆,便笑了笑:“对,我们住店。店家,可有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