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规则[第1页/共4页]
第9条
2、鉴定为非击倒时
4、举止卤莽,比赛态度卑劣
选手须戴停止者供应的符合规定的拳套,须戴护裆、护齿。不成戴护足、护胫、护膝。不成戴隐形眼睛出场。各级别利用拳套规定以下:
2、记分优先挨次为:
4、助手在回合中不能触碰围绳、绳外台面等拳台的任那边所
1、仅限于手套的手腕折曲部分以上为有效打击部位
第4条
关于护齿
失格:遇以下环境,选手丧失比赛资格
b、比赛不能持续的环境:作大夫停止,判为技术击倒
关于护手绷带和胶布。选手的双手除护手绷带和胶布以外不得缠戴任何物品。选手必须利用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不答应利用本身的。选手缠绷带时,必须到比赛园地支付并利用。不答应在进入会场前缠好绷带。停止者供应的绷带和胶布只能用在拳上,对其他的缠护物一概不供应。缠护必须经评判员查抄及具名
第6条
l、本身走到拳台外
a、倒地后10秒以内不能起家的环境
3、比赛早退或不出场
a、因为(由两边偶然而偶尔引发的)负伤,而被主裁判鉴定为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但应按第12条
次重量级79.38kg以下10oz
a、不能按照评判记分标准来决定胜负的环境
2、和局
2、在击倒时主裁判读秒过程中,到了一回合结束时候的时候,按以下措置:
1、鉴定为有效技形成击倒时
8、“助手离场”的号令收回后,助手必须顿时分开拳台
d、利用摔角、柔道之类的投技、枢纽技
2、3名助手应同一打扮,有任务与选手穿不异的队服。不答应穿T恤牛仔裤出场。但是T恤作为同一队服是能够的
c、单场赛中,选手因两边偶然引发的负伤而导致比赛不能持续,且比赛回合未建立的环境(按第12条第3项1)
b、单场赛:判为无效比赛
g、主裁判号令分开时仍进犯敌手
1、确以为通过拳、脚等有效技作出的精确、有效的打击,按照有否作出呼应伤害来鉴定
5、获得击倒的选手在主裁判作倒地读秒过程中,必须在中立绳角待机,直至主裁判作出唆使为止
4、击倒读秒随主裁判“down”的口令及手势开端停止。主裁判收回“down”口令以后,场内MC(??)按照记录员的秒表精确计算的秒数停止击倒读秒。只要主裁判可收回“down”口令
2、3名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处所待机
b、淘汰赛3分3回合,也有3分5回合的。考虑到选手的安然,一日总回合数不能超越15回合
比赛中,碰到护齿从选手口中掉落的环境,原则上裁判应将其拾起,呆回合结束后交还到该选手地点绳角
第10条
K-1法则
有效技:比赛中,以下技能为有效技: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
k、用心使敌手跌落拳台外
1、用心犯规,由主裁判宣布失格
6、获得击倒的选手不从命上述唆使时,主裁判应间断读秒,确认选手挪动到中立绳角后再持续读秒
1、选手应有1名主助手和2名副助手,合计3人在拳台侧待机
2、比赛过程中偶尔产生有效打击部位以外击中敌手致其负伤的环境,合用第12条第3项
b、比赛中助手投入毛巾的环境。若裁判未重视到此举,监察员可作出比赛结束的信号
a、比赛能持续的环境:记入击倒1,从停止的时候开端持续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