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窃梦花都》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第177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第2页/共3页]

刚开端大师另有些不解,跟着墙壁上的笔墨越来越多,世人先是会心的浅笑,继而放声大笑。

光不溜

袁天罡亲耳听到高枫说字是他写的,冷峻如刀的眼神变得暖和起来,斩钉截铁的道:“能写出此字的,必是忠臣孝子!”

骆宾王淡然一笑,将手中墨迹淋漓的狼毫笔递了过来,高枫将当作没瞥见,灵机一动将店小二手中的抹布拿了过来。用抹布蘸饱了墨汁。

高枫俄然闻声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声音虽不算大,却中气实足。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求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师却都能认得。

不消梳和篦

别的宝塔诗都是正宝塔,从一字开端,逐行增加,而骆宾王的这首宝塔诗,则是倒宝塔,从七字到一字――只是内容就过分刻薄了!

蜂窝开

高枫的羊毫字写的不错,小时候学过很长一段的书法,特别是颜体字临摹的时候最长。如果小时候没被爹妈逼着报几个班,学几门琴棋书画,还敢说本身是八零九零后?高枫小时候学的恰好是书法,现在就用上了。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这美酒是这位东都的小兄弟带来的,你明天沾了他的光!”

虮蚤不留

这类锋利如刀的眼神,高枫向来没有见过,感受五脏六腑都被看破了普通。

袁天罡抽抽鼻子,滑头的笑道:“老公爷的好酒,拿出来让贫道也尝尝吧!”

乌黑的墙壁上墨迹未干,世人伸长脖子挤出去围观。

大才子骆宾王的新作,岂可错过?

雨洒灰尘

高枫刚开端觉得他说的是骆宾王的诗,见他指的是本身的那首,难堪的笑道:“游戏之作,不值方家一哂!”

月儿弯弯照九州

如果真是要比拼胸中的文采,高枫当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这类恶作剧的笔墨游戏,高枫还真不怕骆宾王。毕竟高枫身处在资讯爆炸的年代,这类东西见的太多了。。

但是高枫却没见过哪小我的眼神像袁天罡这么可骇,而长相神情和他酷似的白宝,眼神中是带着美意和暖和,那里像袁天罡如许冷冰冰的没有涓滴感**彩。

香叶,嫩芽。

这类感受令高枫非常的不舒畅,仿佛本身在他面前是光着身子的,没有任何奥妙可言!

西瓜葫芦绣球

这么奇特的骨相,袁天罡真是平生仅见。

洗尽古古人不倦,将知醉后岂堪夸。

“豌豆坑里坐起来?”程处亮几近笑喷:“哈哈,这诗写的太缺德了,的确是损透了!”

“既然晓得错了,怎能不自罚三碗?”程咬金笑着递过来装着白酒的碟子,刚要交到高枫手中,却瞥见酒瓶中所剩无几,手又缩了归去。

茶,茶

慕诗客,爱僧家。

骆宾王恨的咬牙切齿,却自讨了个败兴,刚要夺门而出,却被身边人给拉住。骆宾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恨的牙痒却又无可何如。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围观的人一边念,一边高低打量骆宾王,看着他脸上的麻子大笑不止。骆宾王的小脸气的煞白,脸上的麻子跟着肌肉的颤栗一起活动,越开越像是蜂窝。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可谓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感觉奇特。初看高枫,感觉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贩子,细心看看感受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味。

上一页 设置 下一页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