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犀利如刀的眼神[第1页/共3页]
高枫不解道:“哦?小子洗耳恭听。”
香叶,嫩芽。
袁天罡亲耳听到高枫说字是他写的,冷峻如刀的眼神变得暖和起来,斩钉截铁的道:“能写出此字的,必是忠臣孝子!”
高枫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白宝,如果宝爷穿越到当代,春秋再大上个二三十岁,穿上这套宽松的道袍,没准就是另一个袁天罡。
世人都听懂了程处亮的言外之意,会心的放声狂笑。高枫的这首正宝塔诗,一样是没一个字说到“麻”字,却无一句说的不是麻子,特别是最后的一句,将骆宾王的脸比作在豌豆坑里硌的坑坑洼洼的屁股,实在是过于刻薄。但是事出有因,先挑起事端的是骆宾王,世人也就不会感受高枫做的过分。
骆宾王一边写,他身后的一个锦衣少年就朗声念诵,俩人共同的相称默契。
如果真是要比拼胸中的文采,高枫当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这类恶作剧的笔墨游戏,高枫还真不怕骆宾王。毕竟高枫身处在资讯爆炸的年代,这类东西见的太多了。。
豌豆坑里坐起来。
袁天罡自幼随叔父袁守城学习相术,可谓是阅人无数,透过皮肉看骨相可谓是绝学。而他看高枫的骨相,则越看越感觉奇特。初看高枫,感觉他是个不入流的学子,再看下去又是贩子,细心看看感受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将军,再换一个角度看,骨相中又带着悲天悯人的医家气味。
几次穿越的经历,特别是经历过烽火的磨砺,让高枫保持了处变不惊的心态,固然心中肝火熊熊,却不影响大脑的飞速运转。
慕诗客,爱僧家。
淡定,淡定!
这类锋利如刀的眼神,高枫向来没有见过,感受五脏六腑都被看破了普通。
这就是袁天罡,传说中能掐会算的“神仙”?高枫不由对他多看了几眼!
袁天罡转过脸看了高枫一眼,高枫感受一股寒气透体而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暗斗。
虮蚤不留
但是高枫却没见过哪小我的眼神像袁天罡这么可骇,而长相神情和他酷似的白宝,眼神中是带着美意和暖和,那里像袁天罡如许冷冰冰的没有涓滴感**彩。
不消梳和篦
“墙壁所书笔墨,但是中间的手笔?好字,好字!”袁天罡指着墙壁上的宝塔诗,微微一笑道。
筛
净肉
蜂窝开
球
这类手腕被后代的间谍练习大量利用,或许在当代就有人自发不自发的采取了近似的手腕,而这些人就被当作了能掐会算的神仙。
大才子骆宾王的新作,岂可错过?
围观的人一边念,一边高低打量骆宾王,看着他脸上的麻子大笑不止。骆宾王的小脸气的煞白,脸上的麻子跟着肌肉的颤栗一起活动,越开越像是蜂窝。
西瓜葫芦绣球
别的宝塔诗都是正宝塔,从一字开端,逐行增加,而骆宾王的这首宝塔诗,则是倒宝塔,从七字到一字――只是内容就过分刻薄了!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现在的袁天罡,心中的惶恐之情更甚于高枫,只是他历经隋唐两朝,见多了沧海桑田处变不惊,没有表示在脸上罢了。
店小二打来净水,高枫洗手以后,冲着世人团团作揖,笑着道:“鄙人混闹,滋扰了各位的酒兴,赔罪!”
“好字,好字!此墙当以碧纱覆盖!”
光不溜
高枫的羊毫字写的不错,小时候学过很长一段的书法,特别是颜体字临摹的时候最长。如果小时候没被爹妈逼着报几个班,学几门琴棋书画,还敢说本身是八零九零后?高枫小时候学的恰好是书法,现在就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