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挟持[第3页/共3页]
就在这激烈的光柱中,一个身穿迷彩服的高大男人踢着军靴从车高低来,背着灯光就这么朝他们二人走来。那妥当的脚步声,就如同踩在世人的心头普通,寂静得仿佛都带着霹雷隆的覆信。
要死,一个弄不好,就要翻车了!
她又咽了咽口水,尽量让本身沉着一点,现在小命就系在人家的手指头上,草率不得,“你……”
宋文婧一向加班到这个时候,眯着眼睛头昏脑涨地开车行进在空旷的马路上。她一双眼睛满布着血丝,神采有着熬夜后特有的惨白,小身板裹在羽绒服里头,模样非常蕉萃。
那日春寒料峭,冻得人骨头里头都披发着森森的寒气,江边的垂柳是时已经施施然发了新芽,那一点吐蕊的新绿装点在这灰白薄凉的六合间,很和顺。初春的凌晨,玉轮高悬在苍寒的天幕,半空中的凉雾如纱帐如云烟,玉轮隐在里头,有种欲语还休的昏黄迷离。
她深呼吸一口,逼着本身沉着下来,这才缓缓地启动了车子。
宋文婧几次调剂了几次呼吸,才斜了眸子看向本身的脸侧。她猜得没错,那真的是一把枪,并且看那乌沉的光彩另有金属的哑光感,另有鼻间充满的浓烈火药味,她能够肯定,这是一把真枪。她面前一黑,有点中头彩的崩溃感。
这个如从天而降普通的男人,就是李修吾。
她脑筋里一片浆糊,但好歹还是有些有效的信息。此人不是前次没脑筋的掳掠犯,看他的体格和眼神,很有能够是本国的甲士或者雇佣兵,如果是如许,必定不是能悄悄松松蒙混畴昔的人,那她的处境,就不是水深炽热能悄悄松松描述得了了。东南亚的甲士是天下上最狠的几种人之一,他如果要杀她的话,估计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就跟捏死一向蚂蚁那样简朴无压力。
“加快速率,上省道!”他皱着眉头,额上的疤痕更显狰狞,为了无毛病她开车,他将枪指向了她的腹部,很较着地,只要她胡乱动一下,枪弹就毫不踌躇地射穿她的肚子。
她的车越开越远,路边的风景也由本来的高楼广厦变成了凄凄枯树,看着越来越荒凉的惨景,她的心如同沉进了裹着薄冰的江水里,浑身都透着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