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挟持[第2页/共3页]
她不明白,为甚么本身前一秒撞了人,下一秒就被枪(?)指着头了?
他枪口力道太重,迫着咽喉让她很想咳嗽,但是脑袋却晕得连动脱手指都很困难。
这个如从天而降普通的男人,就是李修吾。
她的车越开越远,路边的风景也由本来的高楼广厦变成了凄凄枯树,看着越来越荒凉的惨景,她的心如同沉进了裹着薄冰的江水里,浑身都透着凉意。
就在这激烈的光柱中,一个身穿迷彩服的高大男人踢着军靴从车高低来,背着灯光就这么朝他们二人走来。那妥当的脚步声,就如同踩在世人的心头普通,寂静得仿佛都带着霹雷隆的覆信。
她脑筋里一片浆糊,但好歹还是有些有效的信息。此人不是前次没脑筋的掳掠犯,看他的体格和眼神,很有能够是本国的甲士或者雇佣兵,如果是如许,必定不是能悄悄松松蒙混畴昔的人,那她的处境,就不是水深炽热能悄悄松松描述得了了。东南亚的甲士是天下上最狠的几种人之一,他如果要杀她的话,估计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就跟捏死一向蚂蚁那样简朴无压力。
要死,一个弄不好,就要翻车了!
宋文婧愣了一下,这个场景如何那么熟谙,莫非说,她被挟持了?!
这个挟制者,比前次阿谁不晓得专业了多少倍,以是她如果凭本身,那就是百分百地找死,就算是靠劈面那帮,也不见得能满身而退。因为保不齐此人盗取了甚么国度奥妙,必必要当场拿下,那样就免不了会捐躯一些东西,比如说,她的小命。这么想着,她不由有些绝望,这初春的风,仿佛变得更冷了。
她这边的交际词令还没有颁发,就听阿谁男人用有有些糟糕的中文说:“立即开车。”他的声音很沉稳,带着金属相碰的狠戾感,却又有些嘶哑,还挺特别的。
而她开端喜好上李修吾的那天,能够算是她有生以来,最不利却也最英勇的一天了。
宋文婧憋了一口气,开端谨慎翼翼地踩油门。凌晨的路上虽说是车少,但是也不是没有车,她一边尽力往前开,一边想着如何脱身。不过那紧抵着她腹部的枪口,还是免不了让她心头一阵阵发虚。
她内心一阵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喜,立即就想不着陈迹地减速。却见他眼一眯,一记眼刀就钉了过来,那眼神一丝起伏都没有,如同两个黑黢黢的洞窟,这是看过无数灭亡才会有的神采,那么冷酷,那么安静。他看她的眼神,让她感觉本身同一具尸身没甚么辨别。
宋文婧再次咽了咽口水,猛踩了一脚油门,车子立即就如离弦的箭普通窜了出去,不过,她的车至心不是甚么好车,一旦速率过快,车身就开端发飘,飘得如同一匹脱了缰的野马,让她必须攥紧方向盘才气让它不至于落空节制地撞向一旁的护栏。
她这么想着,心头就燃起了但愿,并不断地扫视四周,寻觅能够逃生的体例。
“加快速率,上省道!”他皱着眉头,额上的疤痕更显狰狞,为了无毛病她开车,他将枪指向了她的腹部,很较着地,只要她胡乱动一下,枪弹就毫不踌躇地射穿她的肚子。
“艹,轮胎爆了!”宋文婧一声吼,从速松了油门,踩紧聚散器,双手青筋暴突地掰着方向盘。
宋文婧自以为曾经偷偷暗恋过朝阳,不晓得那到底算不算暗恋,归正那是一种苦逼的胎死腹中的小情感。开端的启事算是很简朴,就是她被朝阳如骄阳普通的气质所吸引,而结束,倒是因为她移情别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