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软如玉[第2页/共3页]
“没事。洗了放在这里,吃多少煮多少。”来旺干起来活来倒是也挺利落。那黑乎乎的腊肉,在他手里,没一会工夫就变成了金黄色。又换了两盆水。到最后,那腊肉的色彩跟罗瑾萱在超市里看到的腊肉差不了多少。
“我来盛饭吧。”罗瑾萱说道。
罗瑾萱无语了,她真的一下子找不到压服来旺的来由。
“你洗这么多干吗?我们两小我吃得了这么多么?”罗瑾萱问道。
那些腊肉都是黑乎乎的,洗洁净了,罗瑾萱才发明这些腊肉实在都不是同一种。
“这个倒也是一条致富的门路。但是养殖野活泼物但是要技术的。你感觉你干得了么?”罗瑾萱问道。
“你倒是很会赶时候。”来旺没好气的找了一个洁净的碗,装了一碗腊肉,放在桌子中间。
来旺找了块抹布将桌子擦洁净,然后将几盘菜都端上了桌子。然后将盖在菜上的碗揭开,几盘菜都还是热气腾腾的。
罗瑾萱脸上有些难堪,“还好。”
“先说说你本身的设法吧?我有些奇特,乡村里像你这么年青的根基都出去打工了,有些打几年工,就能够在故乡修屋子。有些在内里干好了,就在内里落户了。为甚么,你一向守在村里,不出去呢?”罗瑾萱说道。
“不是它还能有谁?”来旺说道。
罗瑾萱恨不得跑上去踢阿谁混蛋一脚,但还是忍了下来,直接将腊肉当作来旺,狠狠地咬了一口。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比在城里吃的腊肉香味浓烈多了。扒了一口饭,这饭柔嫩中带着一丝糯性,香味淡雅,口感实足。
赵家屯的土狗,仆人普通是随便将饭菜丢到地上喂。来福跟普通的土狗不一样。丢到地上的东西,它看都不看。每次都必须用洁净的碗装好肉,它才会吃。
“那么年青,如何没再醮呢?”女人老是有些八卦本质的。
来旺这厮也是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的原则,天然干脆握着不放。
“野猪肉,城里贵不贵?”来旺问道。
“这小狗狗真敬爱。它就是来福?”罗瑾萱对来福这个名字的印象挺深。
“是么?”罗瑾萱有些将信将疑,不晓得来旺能够拿出甚么东西来证明。
“背景吃山。我现在统统的田土都换成荒山了。你说我不打野活泼物的主张,我还干啥?”来旺说道。
来旺与罗瑾萱一边说话,一边做饭菜,没过一会,野味的香味飘散在厨房狭小的空间当中。罗瑾萱还是早上的时候在镇上吃了一碗米粉。因为米粉店看起来卫生状况不佳,罗瑾萱只吃了几口。现在一闻到腊肉的香味,一股激烈的饥饿感当即涌上了心头。
“现在的题目是。搞养殖场需求一次性投入一大笔资金,这个资金我没有。本来不投入,我也能够干这事。但是我传闻没有必然的园地设施,这个证就拿不下来。”来旺说道。
“甚么样的野兽才气够卖到城里去呢?”来旺问道。
“来旺同道,下级派我过来对你停止一对一帮扶。当然这一渡水村的脱贫致富都是我的事情。我想先从你这里体味一下,我们一渡水村的贫苦户都是甚么一个环境,大师都有甚么设法。你本身又有甚么筹算。”在来旺筹办午餐的过程中,罗瑾萱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展开起事情来。
很多对于蛇普通都有些害怕,罗瑾萱一听到蛇,赶紧点头,“我一听到蛇就内心发麻。这里的蛇多未几?”
然后拉了一条凳子过来,直接用衣袖擦洁净,“来,罗带领,你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