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软如玉[第1页/共3页]
“我来盛饭吧。”罗瑾萱说道。
罗瑾萱无语了,她真的一下子找不到压服来旺的来由。
来旺装了一碗饭筹办开吃的时候,来福从内里跑了出去。
来旺又忙着去给盛饭。罗瑾萱从始至终几近没有帮上来旺的忙,天然不美意义让来旺给她将饭盛到手中,忙走向前去,要向来旺手里接过碗。
来旺看了罗瑾萱一眼,心道这小娘们真是脸皮薄,不过这脸一红,也真是都雅。跟碧清也差不了多少。
罗瑾萱恨不得跑上去踢阿谁混蛋一脚,但还是忍了下来,直接将腊肉当作来旺,狠狠地咬了一口。别说,这味道还真是不错。比在城里吃的腊肉香味浓烈多了。扒了一口饭,这饭柔嫩中带着一丝糯性,香味淡雅,口感实足。
“先说说你本身的设法吧?我有些奇特,乡村里像你这么年青的根基都出去打工了,有些打几年工,就能够在故乡修屋子。有些在内里干好了,就在内里落户了。为甚么,你一向守在村里,不出去呢?”罗瑾萱说道。
“这屋子如何样?”来旺没有答复罗瑾萱的话。
那些腊肉都是黑乎乎的,洗洁净了,罗瑾萱才发明这些腊肉实在都不是同一种。
“干啥呢?”罗瑾萱反应过来以后小声地说了一声,赶紧将手抽了出来。
水开了,来旺找了个盆子,将开水倒入盆子中,然后放了一两块腊肉出来。
“没事。洗了放在这里,吃多少煮多少。”来旺干起来活来倒是也挺利落。那黑乎乎的腊肉,在他手里,没一会工夫就变成了金黄色。又换了两盆水。到最后,那腊肉的色彩跟罗瑾萱在超市里看到的腊肉差不了多少。
来旺本身则一屁股坐在厨房里的板凳上。板凳上不是很洁净,有些灰尘,但是来旺这还是大年月朔换的裤子也洁净不到那里去。
“很不错。这一家很有钱吧?”罗瑾萱四周打量了一下。
来旺找了块抹布将桌子擦洁净,然后将几盘菜都端上了桌子。然后将盖在菜上的碗揭开,几盘菜都还是热气腾腾的。
“指定干得了。明天上午你到山神庙去。保管让你大吃一惊。”来旺信心满满。
“你倒是很会赶时候。”来旺没好气的找了一个洁净的碗,装了一碗腊肉,放在桌子中间。
“应当很贵,不过现在饭店不能随便运营野活泼物。得有证。”罗瑾萱觉得来旺时想捕猎野活泼物卖到城里去。
“你洗这么多干吗?我们两小我吃得了这么多么?”罗瑾萱问道。
来旺与罗瑾萱一边说话,一边做饭菜,没过一会,野味的香味飘散在厨房狭小的空间当中。罗瑾萱还是早上的时候在镇上吃了一碗米粉。因为米粉店看起来卫生状况不佳,罗瑾萱只吃了几口。现在一闻到腊肉的香味,一股激烈的饥饿感当即涌上了心头。
“我们说啥呢?”来旺问道。
“咕咕。”
“如何不入厂呢?也并不是统统的厂子都要文凭啊?”罗瑾萱问道。
如果何碧清在家,那环境可完整分歧。来福一出去,准是跑到何碧清腿边哼唧哼唧撒娇撒个不断,又是点头又是摆尾。比看到来旺也显得亲热。每次都让来旺有些妒忌。直说,这到底是谁野生的狗。何碧清也老是说,谁叫你这个当仆人的还没有我喂很多呢?
“背景吃山。我现在统统的田土都换成荒山了。你说我不打野活泼物的主张,我还干啥?”来旺说道。
“这小狗狗真敬爱。它就是来福?”罗瑾萱对来福这个名字的印象挺深。
来旺感遭到罗瑾萱的手软绵如暖玉,一时候不舍得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