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奏对[第3页/共3页]
财产不在朝廷手中,国度的潜力底子就动员不起来,这才是本源。
“为何?”
所谓的贼,就是李自成、张献忠等人。所谓的虏,天然就是满清蒙古各部。
面前的崇祯天子不但身形肥胖,并且面色惨白,如何看都和“身姿宏伟”不沾边儿。因为不是很正式的召见,以是崇祯天子没有穿龙袍,而是穿了一件子青灰色的窄袖长衣,要不是双肩部位上绣着的团龙,很难设想得出他就是大明王朝的九五至尊。
临来的时候,李吴山就晓得这是一个定然会问起的话题,早就做了非常充分的筹办,顿时侃侃而谈:“敌军气势汹汹,看起来虽盛,却已是强弩之末……”
不管是在朝堂还是在官方,这位周皇后的名声的确无可抉剔,朴实、俭仆、体恤民生,固然没有做出过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却足以对得起“母范天下”这个考语。
自古以来,皇后的姿色就不是很首要的身分,最要紧的是一个“德”字。
这叫奏对得体。
这一番问答,不过是例行公事般的奏对,早就今后把台词都背熟了的。实在全都是废话,一句有营养的都没有。
“臣虽位卑,另有几分愚忠,奉朝廷之命兴民团起民练,强虏犯境之际唯有一力死战报效浩大皇恩。至于格毙敌酋一事,实是仰赖万岁洪福,幸运罢了,万不敢当一个功字。”
“李氏吴山者,”轻咳一声,面无神采的崇祯天子终究开口发言了:“虽是一介白丁,却心系社稷,战阵杀敌格毙洪太,大振我朝民气士气,倾颓之风一荡而空,其功不小啊。”
“实不敢欺瞒万岁,”李吴山说道:“组建民团一事,最是耗花赋税。臣本很有些家底,自从组建民团以后,已散了个干清干净也仅仅只是勉强支撑罢了。若不是因为青泥河一战幸运得胜,真是对峙不下去了……”
这话说的……相称浮泛,全都是些不实在际的实际,但却有着极强的压服力,听的崇祯天子不住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