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聊斋?[第2页/共2页]
不戒和尚反复了一遍这话,大感对劲,笑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甚妙,小僧留着了。”
王子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甚么不对之处呀,晚秋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子。”
独享尊崇的道家,对于其他流派天然无情打压,异域传来的佛教影响力大大不如本来的天下,是以和尚在贩子中并未几见。固然各地都有寺庙,但多数人丁希少。
但是谁能想到,这美艳女子的皮郛下,实际上倒是一只可怖的恶鬼呢。
更何况,他和王子服,只是萍水之交。看他得意的神情,就算直言相告,人家一定会信赖,还能够产生背面感化,只能敲敲边鼓――
最后,他乃至提及筹办把晚秋娶进家门为妾。
梁岚恰好聘请了不戒和尚过来共饮,不戒和尚道子朴重,对于事物常常有分歧观点,三人畅谈,喝酒吃肉,兴趣更加高涨。
梁岚临时听之,心不在焉。
“另有这等功德?”
最离经叛道也最是当真礼佛的不戒和尚,当真答复完,然后持续大口吃喝,也不管中间满脸肝火的王子服。
“吃酒吃肉不戒荤腥,你是那里来的妖和尚,敢在这里胡言乱语,勾引民气!”
梁岚有些惊奇,齐国尊崇玄门,龙虎山掌教更是被封为天师,享用无尽繁华。
“你们猜,最后如何了?”王子服笑着咂摸一口酒,卖了个关子。
不戒和尚神采微红:“道字辈恰是贫僧下一辈,师父圆寂以后,全部灵隐寺就只要小僧一个,至今还未找到传承。”
梁岚问:“大师,敢问寺里可有叫道济的?”
年青和尚特长背抹抹嘴,不美意义的笑了:“哪有甚么深意,只不太小僧偶尔听施主等人议论几句,俄然想起师父教诲,心有所感罢了。”
王子服恰是《聊斋志异》里画皮的男配角。
王子服一拍大腿,笑着道:“山伯是不是早就听人提及过,哈哈哈,恰是,我见晚秋无依无靠,甚是不幸,就临时收留了在我家别院暂住。”
和尚面孔漂亮,倘若出家,定然是个让无数少女失身的祸害。现在他面带调侃神采,自嘲道:“也难怪,别说浅显人,便是贫僧修心数年,仍然难以放下。”
公然如此。
梁岚摇点头,笑得有些牵强。
梁岚见公然猜中,暗道一声“老套”,又道:“你是不是见她楚楚不幸,无亲无端,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别院里暂住了。”
高登云也来了兴趣,这个王子服他是晓得的,固然爱好流连烟花之地,常常留娇妻独守空房,但咀嚼还是相称不错的,能让他惊为天人的女子,必定是绝色。
本来是如许,看来这灵隐寺只是名字有些偶合,梁岚明白过来。
说着,他抓起面前的鸡腿,大口咀嚼,然后又自斟了一杯,大口饮了。
当即上前敬了一杯酒:“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大师见地公然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