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聊斋?[第1页/共2页]
“休卖关子,快说,然后如何了?”高登云催促道。
“另有这等功德?”
王子服恰是《聊斋志异》里画皮的男配角。
王子服竟然可贵地老脸一红:“嘿嘿,乘风公然懂我,这个夜深人静的,我有点把持不住,就和她做了些颠鸾倒凤之事。”
竟然是个年青的小和尚?
更何况,他和王子服,只是萍水之交。看他得意的神情,就算直言相告,人家一定会信赖,还能够产生背面感化,只能敲敲边鼓――
梁岚见他能辩白妖气,晓得这和尚修为不低,又闻声他说来自灵隐寺,不戒酒肉,顿时有个设法冒出,这和尚,和传说中被称为济公的灵隐寺道济有何干联?
年青和尚特长背抹抹嘴,不美意义的笑了:“哪有甚么深意,只不太小僧偶尔听施主等人议论几句,俄然想起师父教诲,心有所感罢了。”
最后,他乃至提及筹办把晚秋娶进家门为妾。
刚才梁岚这么说,王子服已经有几分活力,只是碍于面子,不便发作,现在听到和尚这么说,当即出言辩驳。
“子服兄,你有没有感觉这个晚秋有甚么不对之处?”
这段经历,除了时候地点以外,几近和画皮分毫不差,思路刹时流转,梁岚想起明天在书斋门口碰到的阿谁妖异美颜妇人,顿时恍然大悟。
高登云也来了兴趣,这个王子服他是晓得的,固然爱好流连烟花之地,常常留娇妻独守空房,但咀嚼还是相称不错的,能让他惊为天人的女子,必定是绝色。
梁岚恰好聘请了不戒和尚过来共饮,不戒和尚道子朴重,对于事物常常有分歧观点,三人畅谈,喝酒吃肉,兴趣更加高涨。
阿谁少妇,就是王子服收留的晚秋吧,就连二者身上的臭鸡蛋气味都如出一辙。梁岚见过那妇人的侧颜,确切是美艳非常。
只是眼下梁岚也不好说甚么,他又能说甚么呢?
梁岚有些惊奇,齐国尊崇玄门,龙虎山掌教更是被封为天师,享用无尽繁华。
“暂住?我还不晓得你?”高登云手指王子服,满脸我不信的神采:“你小子那别院就是狗窝,肉包子出来,焉有不被吃的事理。”
王子服一愣:“不对之处?没有甚么不对之处呀,晚秋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子。”
梁岚见公然猜中,暗道一声“老套”,又道:“你是不是见她楚楚不幸,无亲无端,又无地可去,就收留她别院里暂住了。”
当即上前敬了一杯酒:“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大师见地公然是高。”
和不戒和尚闲谈了几句,回到桌上,发明王子服闷闷不乐,借口家中有事前走了。
说着,他抓起面前的鸡腿,大口咀嚼,然后又自斟了一杯,大口饮了。
真撕破脸,正面相斗,梁岚还真没有掌控能够赛过那妖物。
梁岚摇点头,笑得有些牵强。
“你们猜,最后如何了?”王子服笑着咂摸一口酒,卖了个关子。
仿佛怕这么说让人感觉灵隐寺太小,又弥补了句:“师父说小僧另有个师叔,只是目前失了联络。”
公然如此。
中间桌上,袍服遮住满身的高大青年人,大声念出一句偈语,头上兜帽放开,暴露一颗光秃秃的脑袋。
不戒和尚神采微红:“道字辈恰是贫僧下一辈,师父圆寂以后,全部灵隐寺就只要小僧一个,至今还未找到传承。”
“本来是如许。”
竟然是个不戒酒肉荤腥的和尚,真是风趣。
青年和尚闻言也不活力,伸出一根手指:“小僧性子自在,师父特地赐我法号不戒,许我酒肉女色,有灵隐寺度牒为证。以是第一,贫僧不是妖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