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孟春纪第一[第2页/共3页]
二曰: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撄之谓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此官之所自主也。立官者,以全生也。当代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譬之若修兵者,以备寇也。今修兵而反以自攻,则亦失所为修之矣。
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太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大德在木。”天子乃斋。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於东郊;还,乃赏公卿、诸侯、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下及兆民。庆赐遂行,无有不当。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斗之行,宿离不忒,无失经纪。以初为常。
一曰: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太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候雁北。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辂,驾苍龙,载青旗,衣青衣,服青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庖人调和而弗敢食,故可觉得庖。若使庖人调和而食之,则不成觉得庖矣。王伯之君亦然。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故可觉得王伯。若使王伯之君诛暴而私之,则亦不成觉得王伯矣。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以是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成不可墨者之法。”不准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是月也,不成以称兵,称兵必有天殃。兵戎不起,不成以从我始。无变天之道,无绝地之理,无乱人之纪。
四曰: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於公。尝试观於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於公。故《鸿范》曰:“无偏无党,霸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歹,遵王之路。”
五曰:天忘我覆也,地忘我载也,日月忘我烛也,四时忘我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
夫水之性清,土者抇之,故不得清。人之性寿,物者抇之,故不得寿。物也者,以是养性也,非以是性养也。当代之人,惑者多以性养物,则不知轻重也。不知轻重,则重者为轻,轻者为重矣。若此,则每动无不败。以此为君,悖;以此为臣,乱;以此为子,狂。三者国有一焉,无幸必亡。
三曰:倕,至巧也。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有之利故也。人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一苍璧小玑,有之利故也。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敷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成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毕生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有慎之而反害之者,不达乎性命之情也。不达乎性命之情,慎之何益?是师者之爱子也,不免乎枕之以糠;是聋者之养婴儿也,方雷而窥之于堂;有殊弗知慎者。夫弗知慎者,是死生存亡可不成未始有别也。未始有别者,其所谓是何尝是,其所谓非何尝非。是其所谓非,非其所谓是,此之谓大惑。若此人者,天之所祸也。以此治身,必死必殃;以此治国,必残必亡。夫死殃残亡,非自至也,惑召之也。寿长至常亦然。故有道者不察所召,而察其召之者,则其至不成禁矣。此论不成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