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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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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朱粲[第4页/共5页]

朱粲这一砍,把在场的人都吓呆了,朱广本来正在喝酒,见他真的砍了,端着碗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朱广扔了碗,走到他身边就是一脚,将他踢翻在地,骂道:“小兔崽子,谁叫你做的?我看你是吃了豹子胆了!”正要动手打他,被中间的狱卒拦住,道:“小孩子不懂事,你打他做甚么?”

一千余里地无山。

若无水殿龙舟事,

朱广怒道:“这么小就敢拿刀砍人了,长大了还了得!”说罢又筹办去打,狱卒拉住他的手,劝道:“你打他也没用,还不如让他归去,关他几天。”

应是天教开汴水,

朱广被这话激得血气上涌,发了疯,见门边有条扁担,二话不说,走畴昔一把抄起扁担就朝朱粲的头上劈下去。朱粲一回身,用粗手一把抓住扁担,他力量非常大,紧紧把扁担锁在手里,任朱广如何用力也没法摆脱。朱广口里还在骂他,朱粲怒了,俄然往中间一扭,朱广整小我打个趔趄,几乎倒在地上。他站稳了,丢了扁担,发疯似的乱叫着,冲向朱粲,想和他冒死,却被朱粲抬起脚来朝着胸口踢了一脚,朱粲身强力壮,这一脚踢出去,直接把朱广踢倒在地,伤了内脏,顿时吐出几口血来,嘴里哼哼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朱广被朱粲踢了这么一脚,伤得非常严峻,自此卧床不起。再加上整日想着朱粲的所作所为,心头气愤郁结,急火攻心,没过几日,便呜呼哀哉,一命归西了。他死了今后,朱粲也不去看他一眼,就连棺材钱也不肯出一分。最后还是与朱广一起当差的几个狱卒每人凑了点钱,做了一副平板棺材,抬到荒郊田野,草草埋了。朱粲自此也有了“白眼狼”、“衣冠禽兽”等外号。只要一提起他,无人不恨,无人不骂。朱粲平时也晓得别人背后里都在骂他,不让他劈面闻声也就罢了,如果让他撞着了,他定揍之以饱拳,不把对方打个半死决不罢休。大师固然都恨他,但惊骇他有县令吴谦做背景,也不敢等闲去招惹他。朱粲自此愈发肆无顾忌,在城父县里横行霸道。

朱粲当时十二岁,年纪固然不大,但早已恶劣非常,何况常常在缧绁里看他娘舅对犯人用各种酷刑,骨子里早就像中了毒似的变得又黑又坏。那狱卒本来是对他开打趣,没想到这句话却激了他,他二话不说,举起刀来就朝那犯人的腿上砍去,一下子就砍出来了一半,鲜血直流,那犯人杀猪普通地叫起来。朱粲毫无动容,拔出刀来,又筹办砍。

关于朱粲爱吃生肉一事,翻遍了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也找不到半点记录。倒是他爱吃人肉一事,史家给他重重地记上了一笔,这都是厥后的事了,今后再表。不过从上面这些传闻也能看出朱粲之恶。

其二

这里多说两句,所谓磔刑,是当代的酷刑,即砍断犯人的四肢,最后再割喉,非常残暴。磔刑用的刀具,是一种极其锋利又厚重的刀,用朱广等人的说法,就像“菜市场卖猪肉的屠夫用的砍骨刀”,一刀下去,就能砍掉一半,再一刀,整条腿就没了。如果碰到那力量大的人,一刀就能把腿砍下来,残暴至极。这磔刑是自古以来就传下来的酷刑,为历代所相沿。隋朝的开朝天子杨坚即位以后,曾制定《开皇律》,拔除了很多酷刑,此中就包含磔刑,只是厥后又规复了这一酷刑。到了隋炀帝这一代,酷刑用得更短长了,到了厥后,中心管不了处所,不但律法混乱,各地乱花科罚的事情比比皆是,就连城父县如许的小处所,缧绁里也添置了很多酷刑刑具,用来折磨犯人,就算是把犯人折磨致死,也不是甚么大不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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