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页/共3页]
林然然阿谁年代已经很少有农家便宜的菜干了。这梅干菜油润乌黑,闻起来有股醇厚香味,正合适跟肥腻的猪肉搭配。
“是面条!姐姐,我饿了,我想吃。”小景则是含动手指,馋得直吞口水。
这年初的猪肉都是用实打实地养出来的,三层的五花肉肥瘦搭配,肥肉莹白,瘦肉鲜红,一看就晓得做出来的味道会很好。
“饭好啦。小秋小景,来用饭了。”林然然拿抹布垫动手,端着一大碗面放在灶台上。
猪肉用牙签扎出很多小孔,再均匀涂抹老抽,如许能让肉更加入味。然后下油锅把肉皮那面炸至金黄,到肉皮上冒出小小的气泡就捞出来,放凉。把肉均匀切片,只切到肉皮处,整块肉还是连接在一起的。
看着姐弟三个的背影,女人们凑到一起八卦起来:“这是怕林家人算账,带着弟妹躲城里去啦?”
“十斤肉呐,那是活活从林王氏身上割下来的。林王氏缓过劲儿来能饶了她?”
很快,厨房里就飘散出了卤煮的鲜香麻辣味,另有梅干菜扣肉的特别香气。
第4章
碗里的面条白净均匀,浸泡在热腾腾的汤里。猪心切成片盖在面上,闻上去除了肉食那诱人的香味,白面的麦香,猪心的肉香,另有一点参片和豆蔻的贫寒药香,一口白面条,一口猪心,在这个苦寒的夏季凌晨,幸运得没法言喻。
卤味也已经入味。林然然把火关掉,切了一截卤大肠,又切了一块猪肺,夹七八片扣肉一起,就把个铁饭盒装得满满铛铛。用块旧蓝布把饭盒包裹严实,不让香气外泄,装进个军绿色斜挎包里。
现在她非常光荣本身这个爱剁手的好风俗。她有个上班族死党,厨房和冰箱一贯空空,如果换成她带着厨房回到这个年代,估计第一天就得饿死。
两个孩子埋头大口大口地吃着,塞得脸颊鼓鼓的。林然然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对于一个厨子来讲,另有甚么比做出的饭菜有人恭维更值得高兴的呢?
“我们去哪?要回奶奶家吗?”小秋严峻道。
林然然拿出一个浅口大碗,加生抽、老抽、白沙糖、胡椒粉等调成调味汁,均匀地抹在每一片肉上。
林然然把猪皮上的毛刮洁净,又用喷枪燎一遍,洗濯洁净。拍扁一块生姜,大葱切段,跟猪肉一块冷水下锅煮几分钟,才捞起来晾干。
林然然立即把他的手指拽下来,笑道:“姐姐说过甚么?”
“啥啥?跟谁钻野林子啦?”这个桃色话题立即挑动了妇女们的神经,一群女人抬高了嗓音嘀嘀咕咕,怪笑不断。
村里人用饭都喜好端着碗聚在门口,一边吃一边说闲话,熟谙的还会相互尝尝对方的咸菜啥的。可原主是城里来的,受不了这类粗暴的吃法。
一听到回奶奶家,小景颤抖了一下,垮着小脸道,“不回奶奶家,不回奶奶家!”
夏季无事,队里也不消上工,是庄户人一年中可贵的闲暇。林然然挑了没人的小道走,还是免不了赶上几个坐在门槛边纳鞋底闲磕牙的女人。
看这林王氏把俩孩子吓成啥样了。林然然叹口气,道:“放心,不回奶奶家。姐带你们进城去。”
“不……不成以吃手指。”小景想起姐姐的叮嘱,从速低头认错。
“姐姐吃过了。小秋乖,你本身吃。”林然然内心又暖又酸,看两个孩子吃了半天,碗里的猪心都没少下去,道,“你如何不吃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