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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毓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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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赏心乐事[第2页/共2页]

待昼市停业以后,夜市方才启幕。三人一起看着热烈吃着东西,又四周闲逛了一会儿,邻近傍晚时分,才走到南门大街。

“真标致,我小时候可恋慕那些拿着炊火当仙女棒的孩子了。”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都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早晨上街还是头一回。是以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讲也是件非常新奇之事。

“为甚么是猪啊!我想变成狮子!”

还未等踏雪说完,程金枝就已将一串臭豆腐塞入了她的口中。

她惊骇地瞪着高勋的身后,像是见到妖妖怪怪普通,手中的炊火棒落在地上,蹭亮了几下,便燃烧了。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马上站起家朝踏雪围了畴昔。

“呃...这位公子是筹办送人的吧?”

程金枝深知踏雪心中所忧,因而便挽过她的肩柔声道:“踏雪,我们现在但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不会是想弃船叛逃吧?”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行动却没有停止。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准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制止下,她只能循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师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辩论打闹以外,其他的时候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守势之下。

“晋…晋王殿下,程蜜斯,有…有事吗?”

踏雪性子本就怯懦,现在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甚的险恶神采,只觉浑身一颤抖,很快就屈就在两面夹攻的暗影之下。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自从得高珩豪杰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窜改,如果说畴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谈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起码多了几分情面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感觉“凄神寒骨,悄怆幽深”了。

“夜市啊,那就是有好吃的咯!去去去,当然去啦。”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半晌,这才转色道:“阿谁...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早晨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能够考虑带你去。”

“送人干甚么?当然是本身用啊。”

“看在你轻易赡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蜜斯,你没瞥见刚才阿谁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踏雪嘴上虽应了声,但她内心如何都感觉,本身现在上的,明显是条随时会翻的贼船。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悟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靠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程金枝闻言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抓住了高勋的手。

“程蜜斯.....”

“金枝,你如何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本来你这么凶险啊。”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残落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每天下来,她更加感觉本身身上披收回一股无聊的霉味,重新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水池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闻声了高勋兴趣勃勃的叫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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