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赏心乐事[第1页/共2页]
“哎呀,那儿有卖炊火的!
“诶,那儿另有卖臭豆腐呢,逛逛走!”
踏雪性子本就怯懦,现在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甚的险恶神采,只觉浑身一颤抖,很快就屈就在两面夹攻的暗影之下。
“这有甚么难办的?”高勋不觉得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明,也能多小我替我们受罚。”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甚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程金枝深知踏雪心中所忧,因而便挽过她的肩柔声道:“踏雪,我们现在但是一条船上的人,你不会是想弃船叛逃吧?”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高勋半开打趣地抱怨了一句,岂料本来还情感奋发的程金枝俄然停下了手中的行动。
高勋望着浮光映照下的程金枝,一时看傻了眼,痴笑道:“你如果喜好,我转头买一大摞给你在院子里放。”
望着程金枝一脸似笑非笑的模样,踏雪连连点头否定,脸上的神采却很憋屈。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残落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每天下来,她更加感觉本身身上披收回一股无聊的霉味,重新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水池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闻声了高勋兴趣勃勃的叫唤声。
“看在你轻易赡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
程金枝挥动动手中的熠熠生辉的流光,眼中闪现出久违的神驰。
“那还真是感谢你啦。”程金枝莞尔一笑,挥动着炊火棒对准高勋叫道,“看我把你变成猪!”
而踏雪愁眉苦脸地尾随厥后,一向想找插话的机遇,却一向被无情地忽视。好不轻易比及闹腾的两人在路边站定,便仓猝开口道:“晋王殿下,程蜜斯,这天色已晚,我们还是早些归去吧。这万一如果被燕王殿下发明奴婢们自作主张......”
程金枝转头调戏般拍了拍高珩嫩白的面庞,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半晌,这才转色道:“阿谁...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早晨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能够考虑带你去。”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本来你这么凶险啊。”
“送人干甚么?当然是本身用啊。”
……………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都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早晨上街还是头一回。是以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讲也是件非常新奇之事。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蜜斯,你没瞥见刚才阿谁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行动却没有停止。
“踏雪……”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地乔装改扮成了男人,是以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向用一种非常奇特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面前这位主顾固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如何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因为儿时没有玩伴,她永久都只能躲在暗处,偷偷地看着本身的哥哥姐姐们追逐玩闹,最后待人都走光了,才敢去捡他们玩剩下的半根炊火。
程金枝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掌柜的笑容顿时僵在嘴角,要不是高勋及时出面将她拖走,这位掌柜恐要停业三天,在家里好好思虑一下人生了。
“程蜜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