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赏心乐事[第1页/共2页]
“如许就对了嘛。”程金枝安抚地拍了拍踏雪的肩膀,“你就当作是上了一条大船,放心放心。”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残落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每天下来,她更加感觉本身身上披收回一股无聊的霉味,重新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水池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闻声了高勋兴趣勃勃的叫唤声。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程金枝和高勋在人群里来回窜动,一会儿奔到东,一会儿奔到西,委实跟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孩无异。
踏雪性子本就怯懦,现在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甚的险恶神采,只觉浑身一颤抖,很快就屈就在两面夹攻的暗影之下。
“不过甚么?”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另有别的色嘛?”
……………
高勋望着浮光映照下的程金枝,一时看傻了眼,痴笑道:“你如果喜好,我转头买一大摞给你在院子里放。”
“他这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身份还太敏感,万一被你们程家人发明泄漏了行迹,那事情可就费事了。”高勋一本端庄地说着,俄然故作奥秘道,“不过嘛......”
“吃吧,刚炸好的臭豆腐,可香了。”
程金枝挥动动手中的熠熠生辉的流光,眼中闪现出久违的神驰。
“这有甚么难办的?”高勋不觉得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明,也能多小我替我们受罚。”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都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早晨上街还是头一回。是以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讲也是件非常新奇之事。
“程蜜斯.....”
“踏雪……”
她惊骇地瞪着高勋的身后,像是见到妖妖怪怪普通,手中的炊火棒落在地上,蹭亮了几下,便燃烧了。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贩子就被人潮拥堵的热烈氛围所传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阿谁,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自从得高珩豪杰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窜改,如果说畴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谈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起码多了几分情面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感觉“凄神寒骨,悄怆幽深”了。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本来你这么凶险啊。”
“奴婢不敢,奴婢不敢。”
“金枝,你如何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有没有这么夸大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甚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你阿谁哥哥把我关在这儿不准我出去,我快无聊得能把这池子都拿石头填满了。”
“哎呀,那儿有卖炊火的!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悟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靠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而踏雪愁眉苦脸地尾随厥后,一向想找插话的机遇,却一向被无情地忽视。好不轻易比及闹腾的两人在路边站定,便仓猝开口道:“晋王殿下,程蜜斯,这天色已晚,我们还是早些归去吧。这万一如果被燕王殿下发明奴婢们自作主张......”
踏雪闻着臭豆腐缠人的味道,毕竟耐不住美食的引诱,可惜一串刚下肚,心中立时出现了一阵被贿赂拉拢的罪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