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3页/共3页]
他脸上一向保持着淡淡的浅笑。这笑容既不像造作,也不是粉饰,只是他与人说话的时候,自但是然地浅笑起来,语气驯良又亲热,让人讨厌不起来;即便他是悄悄地坐在那边不说话,举手投足,仿佛也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凡人分歧。
“……”说到这里,余言逊停了一下,说道:“普通,没家里好。”
“不对呀,余周遭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余言逊一一答道:“我五岁的时候去了一个亲戚家住,住了十年,本年十五岁,比来才返来。”当街坊们再问及其他的时候,比如“你亲戚家在那里”,余言逊都简朴地说几句敷衍畴昔,扯谈一个都会,不细说。
白叟发觉到了,就看了他一眼,余言逊也看着他,这个小伙子的眼神很安静,白叟点点头,说:“是没错,内里还是没家内里好,我之前也出过远门。”
余周遭叹道:“估计又跑哪儿去玩了,但愿不要惹事就好。”
余言逊呵呵笑道:“噢,比来刚返来,我爸是余周遭。”
桌上都是老街街坊,聊的都是些家常。余言逊比来才回家,很少有人熟谙他,以是在桌上只听,不出声。有位白叟重视到了他,问道:“欸,小伙子,你叫甚么呀?”
“那是我弟,余奎吾。”余言逊苦笑,“我十年前去了亲戚家,比来才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