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婚礼[第2页/共3页]
余言逊一一答道:“我五岁的时候去了一个亲戚家住,住了十年,本年十五岁,比来才返来。”当街坊们再问及其他的时候,比如“你亲戚家在那里”,余言逊都简朴地说几句敷衍畴昔,扯谈一个都会,不细说。
城外异兽横行,城与城之间很难交换,除非是地理学家,不然浅显人对其他都会底子不感兴趣;这些街坊们所晓得的,也就比来的两个都会另有一个多数会——鹿城、叶城和密林郡。
一个小时后,余周遭上楼,仿佛急着赶来,他有点气喘。瞥见门口迎客的主家,余周遭笑着取出红包,递给李徒弟说道:“恭喜恭喜!老李,你的任务终究完成啦!”
“嘿嘿嘿,那完了,我碗里只剩下半块馒头,你我哥俩一半分了算。”
白叟又问道:“我在街上没见过你呀。”
老街的婚礼,很少去旅店,主家会提早请好厨师。厨师平常都是在酒楼事情,或是运营饭店当小老板,主家找的都是这些人,有过办红白丧事经历的厨师;也有那种专门接红白丧事的厨师,当然那得是技术特别好,总有买卖找上门来。因为这类筵席简朴便利,节流了大笔的园地费和办事费,菜式的分量天然上去了,饭食就很丰厚。
其他街坊也都纷繁说好,余周遭才说道:“过誉了过誉了。”转头对余言逊说道:“儿子,等会儿你要给大师倒酒啊!”余言逊向父亲点点头:“好的。”
刘姨皱眉说道:“余周遭,这么好的孩子哪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他不晓得有多么懂规矩,对谁都笑眯眯的,我们喜好得不得了呢。”
李徒弟笑道:“哈哈哈,感谢、感谢!”转头对女后代婿说道:“来,我给你们先容一下,这位是地门庚路的余大老板,快叫叔叔!”
“手提电话!?”桌上很多人都凑过来。
实际上,此次婚礼,男方家里环境不错,像那种请厨师然后在院子里摆桌子的酒菜,多少会显得没面子。婚礼就选在旅店办。
秦老板笑道:“老余,你没来的时候小伙子都熟谙过啦!”“哦(余周遭点点头),那他有没有说错话啊?”余周遭说到这里,用心峻厉起来,实际上是在担忧本身的孩子不谨慎说错话,特地这么说,给孩子摆脱。
街坊们想复兴话头,问问详细,他都答得客气和对付。固然是对付,却没有鄙弃的意义,以长辈称呼,只是躲开题目中间;街坊们听了几句后就明白了,余言逊既然不肯意多说就不再诘问,有的点点头,有的拍拍他的肩膀,说:“返来就好,好好给你爸帮手。”
余言逊点点头。
余周遭哈哈大笑道:“变了变了!小时候的黄毛丫头,终究长成了大女人,真是让人欢畅啊!新郎也一表人才,叔叔在这里要祝你们百年好合!”
“不对呀,余周遭的儿子不是个小孩子吗?”又有街坊问了。
固然余言逊说了大话,也没人晓得,反而点点头持续问道:“没听过……在哪边啊?”“往东边走,很远,比密林郡还远。”“那还真有点远咯……那边如何样啊?”白叟顺势往下问。
“我是做木工的,哪儿起屋子往哪儿跑,感受还不如在家里挣钱舒畅,就返来了。”
一桌街坊,二十人的大席面,余周遭都向余言逊一一先容。
他脸上一向保持着淡淡的浅笑。这笑容既不像造作,也不是粉饰,只是他与人说话的时候,自但是然地浅笑起来,语气驯良又亲热,让人讨厌不起来;即便他是悄悄地坐在那边不说话,举手投足,仿佛也有一股别样的气质,与凡人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