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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朝廷鹰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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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进展与阻碍(二)[第2页/共2页]

职员设立

崇宁四年,诏大理寺官诸司辄奏辟者,以违制论。政和二年,诏法官任满,择职事修举、人才可录者奏举再任,仍许就任关升,理本等资序。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首要的,最首要的是我们的调查遭到了停滞。”许沧溟目光一凌。

右治狱分案有四:曰摆布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曰驱磨,掌驱磨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曰检法,掌检断摆布推狱案并供检利用条法;曰知杂。

“详细是谁还不清楚,但是,发下这个号令的,是大理寺。”

“······起码这也是一条线索。固然他们确切不靠谱······”

或有未安,则述所见与长、贰筹议。庆元四年,定逐委仲月定日断绝之法。嘉定八年,申严绍熙批示,重司直、主簿之选,增选试取人数以劝法科。

元祐元年,以右治狱勘断公事全少,并摆布两推为一司。三年,三省请罢右治狱,依三司旧例置推勘检法官于户部,从之。又诏大理寺并置长贰。

“哦?谁这么不长眼啊,六扇门办案,他们都敢禁止?是部下的人吗?”

隆兴二年,评事巩衍言:“评事检断,躬自节案。亲书断语,最为劳若。”诏增置,以八员为额。淳熙末,严寺官出谒之禁,以防拜托、漏泄之弊。

“不过我们已经交代过他们了,他们也会在暗中帮我们留意的。”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绍兴初,诏正与丞并堂除。评事阙,则委本寺长、贰挑选应格人赴刑部议定,申朝廷差填。如无应格,即选谙熟刑法人权充。又立比较法以惩差失。

左断刑分案三:曰磨勘,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曰宣黄,掌凡断讫命官批示;曰分簿,掌行分探诸案笔墨。设司有四:曰表奏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旬申月奏;曰开拆;曰知杂;曰法司。又有详断案八房,专定断诸路申奏狱案等。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眷告罪,问其服否。

绍熙初,除试中刑法评事八员外,司直、主簿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各兼评事系衔。将八评事已拟断笔墨,分两厅点检。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考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成大理,均仍复古。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

“以那帮家伙的德行······的确。”

又有敕库,掌收管架阁文书。吏额;胥长一人,胥史三人,胥佐三十人,贴书六人,楷书十四人。隆兴共减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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