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第1页/共4页]
他的嗓子和手都颤抖着,他大大的鼻孔扇动着,他的眼睛冒着火光,但我仍然敢说――
他露脱手腕,伸向我。他的脸颊和嘴唇因为失血而变得惨白。我摆布难堪,非常忧?。用他所讨厌的回绝把他煽动起来吧,那是残暴的;要让步呢,又不成能。我做了一件走投无路的人出于本能会做的事――乞助于高于凡人的神明。“上帝帮忙我!”这句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
“分开多久,简?几分钟工夫吧,梳理一下你有些蓬乱的头发,洗一下你看上去有些发热的脸吗?”
“噢,说吧!我就是大发雷霆,你也有哭哭啼啼的本领。”
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四年以后我父亲又归天。今后我够富有的了――同时又穷得可骇。我所见过的最粗鄙、最肮脏、最轻贱的属性同我联络在一起,被法律和社会称做我的一部分。而我没法通过任何法律法度加以摆脱,因为这时大夫们发觉我的老婆疯了――她的猖獗已经使发疯的种子早熟。简,你不喜好我的论述,你看上去几近很讨厌――其他的话是不是他日再谈?”
我完整按这个建议去做。我的父亲和哥哥没有把我婚姻的秘闻透给他们的旧识,因为在我写给他们的第一封信里,我就向他们通报了我的婚配――已经开端感遭到它极其讨厌的结果,并且从那一家人的脾气和体质中,看到了我所面对的可骇远景――我附带又催促他们严守奥妙。不久,我父亲替我选中的老婆的丑行已经到了这个境地,使他也羞于认她为媳了。对这一干系他远不想大事张扬,却像我一样急于把它袒护起来。
“不,先生,我必定不可,是以我以为只要一个别例,但如果我说出来,你准会生机。”
“好吧,简,出于贪婪,我父亲决计把他的财产合在一起,而不能容忍把它豆割,留给我相称一部分。他决定统统都归我哥哥罗兰,但是也不忍心一个儿子成为穷光蛋,他还得通过一桩富有的婚事处理我的生存。不久他替我找了个朋友。他有一个叫梅森先生的老了解,是西印度的莳植园主和贩子。他做了调查,必定梅森先生家业殷实庞大。他发明梅森先生有一双后代,还晓得梅森先生能够,也情愿给他的女儿三万英镑的财产,那已经充足了。我一分开大学就被送往牙买加,跟一个已经替我求了爱的新娘结婚。我的父亲只字不提她的钱,却奉告我在西班牙城梅森蜜斯有倾城之貌,这倒不假。她是个美人,有布兰奇・英格拉姆的气度,身材高大,皮肤乌黑,雍容华贵。她家里也但愿把我弄到手,因为我出身不错,和她一样。他们把她带到集会上给我看,打扮得花枝招展。我可贵伶仃见她,也很少同她暗里扳谈。她恭维我,还用心矫饰姿色和才艺来媚谄我。她圈子里的男人仿佛都被她所倾倒,同时也恋慕我,我被弄得目炫狼籍,冲动不已。我的感官被刺激起来了,因为老练无知,没有经历,觉得本身爱上了她。交际场中的笨拙比赛,年青人的好色、莽撞和自觉,会令人甚么糊里胡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她的亲戚们鼓动我;情敌们激愤我;她来勾引我。因而我还几近不晓得是如何回事儿,婚事就定了。啊,一想起这类行动我便落空了自负!――我被内心一种自我鄙夷的痛苦所赛过。我向来没有爱过她,恭敬过她,乃至也不体味她。她本性中有没有一种美德我都没有掌控。在她的内心或举止中,我既没有看到谦逊和仁慈,也没有看到坦诚和高雅。而我娶了她――我是多么粗鄙,多么没有骨气!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大傻瓜!如果我没有那么大的不对,或许我早就――不过还是让我记着我在同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