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清炖[第2页/共3页]
趁着灶膛中的小火在渐渐燃烧,周致取了十几粒黄豆扔进了锅里。因为养着官马,周致家是种了些黄豆的,要作为马的饲料。雁肉劲道很难煮软,而黄豆内里含有的一种酮恰能促进肉的熟烂。
周致闻言仓猝用力将羽箭从大雁的脖颈拔出,将羽箭擎在手里递向那白衣少年。
周铁向来没喝过酒,那次只是喝过一口便感受分外苦涩。可他却喝了那一口结果断不再喝了。他担忧会喝酒上瘾,就如许的穷家,他如果再染上酒瘾,那这日子便没得过了。为此那小半坛子酒就一向在柴房里放着。
只能如许了,如果再有香料就更好了。可现在大明的香料贵得很,只要那些敷裕人家才会买上少量。像他们如许的人家,浑然不知香料为何物。
半个时候畴昔,周致停止烧火。
看周致很懂的模样,周绿云也更加惊奇。弟弟那次一摔真是变得太多了,仿佛晓得了很多事,晓得了很多事理,真是没法设想。
周致仍然浅笑道,“我记得前年爹爹不知从那里捡回一只受伤的大雁,当时姐姐做出来的大雁肉固然很好吃,但终归有一股腥味。”
老爹极爱吃蒜,春季的时候院里便种下了一些,此时已然收成,全数放入了柴房中。周致取来大蒜,剥了两端,将蒜瓣全数切成粉末状扔进锅中。
最后一次周致将半锅水煮沸,将大雁肉全数倒入锅中,又是一阵烈火,直到锅中的肉翻滚起来才小火慢攻。
周致手里提着大雁,回到晒谷场。这只大雁约有四五斤重,很肥。周致得了大雁,早已羡煞了那几个农夫,他们朝周致说道,“周致小子,本日白白得了一只大雁,真是撞了狗屎运呐!”
酒是最能去腥的,如何把这茬儿给忘了?
“你此人也算是个男人了,如何如许磨磨唧唧的?叫你拿去就拿去!”见周致游移不动,白衣少年眉毛一挑,不悦道。
周致回到家后,娘亲和姐姐正一脸忧色的繁忙着,大雁早已拔毛,此时她们正在给大雁开膛破肚。取出肚肠,留下心肝,然后将大雁洗净,切成鸡蛋大小的肉块,泡在了冷水里。
“如何?莫非你能让肉不腥了?”周绿云惊奇问道。
如此将大雁肉如许几次煮过了三次,周致才调休,此时肉已经有三分熟了。
身后的青衣男人和四个健仆也纷繁催马紧随厥后,青衣男人在颠末周致身边时狠狠朝周致瞪了一眼。明显他刚才是见到了周致的神采。
周致朝他们淡然一笑,没有说话。
“既如此,那小子就谢过公子了!”周致手里仍然拿着大雁朝他做拱手状,说道。
“小成,你去把张老爹年前送给爹爹的那半坛酒拿来。”周致俄然想起,吃紧说道。
“姐姐尽管看着便是,如许煮过的大雁肉实在已经去过一部分腥味了,只不过那腥味却留在了水中,以是必必要把水抛弃。”周致渐渐解释道。
白衣少年伸出小手来接羽箭。
“当然分歧了!”周致一笑,随后站起家。用长长的筷子将锅中只要两分熟的大雁肉一块块捞出。而后将铁锅里的热水又全数舀出倒掉。
六匹马扬起一起烟尘,朝高昌镇方向而去。
小弟周少成欢欢乐喜回家去。
那白衣少年仿佛也认识到了甚么,旋即面庞一整,“咳咳,呵呵!拿去吧!”
在年前,张老爹为一敷裕人家阉猪,人家送了他一坛酒。张老爹便送了半坛给爹爹周铁。
“哼!真是华侈工夫!”周绿云不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