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清炖[第1页/共3页]
周致好一阵踌躇,无功不受禄,并且和他们并不了解,这本是人家射下来的大雁,本身拿了老是感受不当。
看着锅中的大雁肉不断翻滚,阵阵浓烈的肉香渐渐飘散,小弟周少成早已站在了锅前,不断地在吮吸着口水。
周致朝他们淡然一笑,没有说话。
在年前,张老爹为一敷裕人家阉猪,人家送了他一坛酒。张老爹便送了半坛给爹爹周铁。
娘亲周何氏说如许泡上两个时候,能给大雁肉去腥。
酒是最能去腥的,如何把这茬儿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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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铁向来没喝过酒,那次只是喝过一口便感受分外苦涩。可他却喝了那一口结果断不再喝了。他担忧会喝酒上瘾,就如许的穷家,他如果再染上酒瘾,那这日子便没得过了。为此那小半坛子酒就一向在柴房里放着。
身后的青衣男人和四个健仆也纷繁催马紧随厥后,青衣男人在颠末周致身边时狠狠朝周致瞪了一眼。明显他刚才是见到了周致的神采。
周致闻言仓猝用力将羽箭从大雁的脖颈拔出,将羽箭擎在手里递向那白衣少年。
他们的家道和周致家差未几,也是一年半载不会晤到荤腥,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糊口。
白衣少年看也不看周致了,扭头朝身后说道,“哥哥,走了!”
会的,必然会的,我们周家必然能顿顿有肉吃的。
那白衣少年仿佛也认识到了甚么,旋即面庞一整,“咳咳,呵呵!拿去吧!”
如此将大雁肉如许几次煮过了三次,周致才调休,此时肉已经有三分熟了。
天近傍晚的时候,周致把晒谷场上的稻谷全数收敛洁净,用独轮小推车推回家。
姐姐周绿云一向站在一旁,迷惑道,“小致,不都是一样的烧火煮肉吗?你的做法和我又有何分歧?”
“哼!真是华侈工夫!”周绿云不悦道。
是呀,大雁只要一只,莫非要分给他们吗?没瞥见小弟周少成此时早已忘怀了轰赶鸟雀,盯着大雁几近要流出口水吗?何况本身还挨了那白衣少女莫名其妙的一声怒斥。这大雁必必要归本身统统。
小弟周少成早已急不成耐,总盼着大雁肉能快些做熟,两条小短腿飞奔而去,飞奔而回。
“你此人也算是个男人了,如何如许磨磨唧唧的?叫你拿去就拿去!”见周致游移不动,白衣少年眉毛一挑,不悦道。
半个时候后,小弟周少成返来和周致调班。
六匹马扬起一起烟尘,朝高昌镇方向而去。
灶膛内小火一向在燃烧,锅里一向是沸的。
小弟周少成欢欢乐喜回家去。
周致一边吃着中饭,一边看着她们两人繁忙,内心也美滋滋的。悄悄想到,如果今后每天能吃上肉,娘亲和姐姐如许欢乐的繁忙该有多好。
老爹极爱吃蒜,春季的时候院里便种下了一些,此时已然收成,全数放入了柴房中。周致取来大蒜,剥了两端,将蒜瓣全数切成粉末状扔进锅中。
周绿云只好应允。
看周致很懂的模样,周绿云也更加惊奇。弟弟那次一摔真是变得太多了,仿佛晓得了很多事,晓得了很多事理,真是没法设想。
周致回到家后,娘亲和姐姐正一脸忧色的繁忙着,大雁早已拔毛,此时她们正在给大雁开膛破肚。取出肚肠,留下心肝,然后将大雁洗净,切成鸡蛋大小的肉块,泡在了冷水里。
实在还应当放上些辣椒。但是辣椒仿佛是在明末的时候才从美洲传入海内。真是可惜了。
“小成,你去把张老爹年前送给爹爹的那半坛酒拿来。”周致俄然想起,吃紧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