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字的研究1[第3页/共4页]
“是啊,我亲眼看到的。他是为了证明人身后还会形成甚么样的伤痕。”
“嘿,先生,这是多年来合用法医学上最首要的发明。莫非你没有看出来?这给我们查验血迹供应了一个万无一失的体例。请到这儿来!”他孔殷地把我拉到了他刚才事情的那张桌子旁。“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来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里。“我现在这点血放到一立升水里。你看,固然这类异化液看上去和净水没有两样,血在这内里的比例不超越百万分之一。但是,我有这个信心我们必然能获得那特定的反应。”说完,他把几粒红色的晶体放进阿谁容器里,又往里加出来几滴透明的液体。立即,那异化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了瓶底。
我的火伴答复说:“他这会儿准在化验室里。他此人要么就几个礼拜不去那边,要么就整天在那儿事情。如果你情愿,我们吃完午餐一块儿去。”
“是一个在病院化验室事情的伴计。明天凌晨还在单独抱怨,说找到了一所相称不错的屋子,可就是没有找到和他一起合租的人,靠他一小我承担不了那么高的房租。”
“他是个医学院的门生吧?”我说。
“再见!”我应了一声,然后就渐渐朝我住的旅店走去。我对这位新熟谙的朋友产生了稠密的兴趣。
“没有。他不是那种等闲向人敞高兴扉的人。不过,当他来了兴趣时,话倒也挺多。”
“那拉提琴如何样呢?”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问道。
“我们到这儿来有点儿事情要跟你筹议,”斯坦弗边说边坐在一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给我也推了一只凳子,“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传闻你正想找小我跟你合住,以是我先容你俩熟谙,不知如何样?”
“这恰是他与众分歧的处所。很多人都想晓得他是如何看出内幕的。”我的火伴奥秘莫测地笑了笑。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里特利安酒巴门口时,有人俄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认出他是小斯坦弗,在圣巴多罗马病院时他曾在我的部下当过绷带员。对于一个孤傲的人来讲,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城能见到一个朋友真是一件欢畅的事。斯坦弗固然不是我的甚么好友,可这时我却热忱弥漫地和他打起了号召,他仿佛也非常欢畅看到我。镇静之余,我聘请他和我一起去霍尔伯恩饭店吃午餐,因而我们就坐上马车解缆了。
我答道:“那得看拉得如何样了。如果拉得好,没干系;但要拉不好可就费事了……我们甚么时候去看屋子?”
“是的,但未免过分度了吧。厥后他竟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身,你说怪不怪。”
“找住处,”我答道,“看看能不能找到几间既温馨,代价也公道的房间。”
“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这儿,一同前去看看屋子把手续办好。”福尔摩斯欢畅地说。
这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内里摆放着许很多多的瓶子。几张低矮的宽桌子横七竖八地立在屋里,上面放着曲颈瓶、试管和闪动着蓝色火苗的小煤气灯。屋里只要一小我,低着头在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全神灌输地事情着。听到脚步声,他转头望了一眼,跳起来欢畅地叫道:“我发明了!我发明了!”他边冲着我的火伴叫着,边拿着试管朝我们跑来。“我发明了一种只要碰到赤色蛋白才会沉淀的试剂,而碰到别的却不会。”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样,就像发明了一座金矿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