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字的研究1[第2页/共4页]
“这类精力也很好啊。”
“你向来没有问过他筹算干哪一行吗?”我问。
我在英国没有任何亲戚朋友,以是清闲安闲极了。一个每天支出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么欢愉,我也就有多么安闲。在如许的环境下,我天然去了伦敦,也就是堆积了大英帝国统统吊儿郎当、游手好闲之徒的阿谁大粪池。我在湖滨路一家私家旅店里住了一段时候,过着无所安慰、无聊透顶的糊口。我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完整超出了我的实际才气,因而靠近窘境。这类经济状况引发了我的警悟,我很快就认识到,我要么必须分开这个多数会住到乡间甚么处所去,要么必须完整地窜改一下我的糊口体例。我挑选了后一种体例,决定分开这家旅店,搬到某个朴实一点、便宜一点的处所去住。
“嘿,先生,这是多年来合用法医学上最首要的发明。莫非你没有看出来?这给我们查验血迹供应了一个万无一失的体例。请到这儿来!”他孔殷地把我拉到了他刚才事情的那张桌子旁。“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来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里。“我现在这点血放到一立升水里。你看,固然这类异化液看上去和净水没有两样,血在这内里的比例不超越百万分之一。但是,我有这个信心我们必然能获得那特定的反应。”说完,他把几粒红色的晶体放进阿谁容器里,又往里加出来几滴透明的液体。立即,那异化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了瓶底。
“谁?”
“我也常常抽‘船’牌烟的。”我说。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学尝试或带回一些化学药品,你不会介怀吧?”
“为甚么?他有甚么弊端吗?”
“那么这是个谜?”我搓着双手说,“真成心机。我非常感激你让我熟谙他。要晓得,‘研讨人类最得当的路子就是研讨人本身’。”
我的火伴答复说:“他这会儿准在化验室里。他此人要么就几个礼拜不去那边,要么就整天在那儿事情。如果你情愿,我们吃完午餐一块儿去。”
我答道:“那得看拉得如何样了。如果拉得好,没干系;但要拉不好可就费事了……我们甚么时候去看屋子?”
“趁便问一下,”我俄然站住脚,转过脸来问斯坦弗,“他如何晓得我从阿富汗返来的?”
“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这儿,一同前去看看屋子把手续办好。”福尔摩斯欢畅地说。
“这没甚么,”他暗自笑着说,“现在的题目是赤色蛋白。你已经看出我这发明的首要性了吧?”
斯坦弗说:“真是偶合,明天也有人跟我说过这类话。”
“没有。他不是那种等闲向人敞高兴扉的人。不过,当他来了兴趣时,话倒也挺多。”
听到他如许说,我不由感觉好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哈叭狗。我神接受过刺激,以是怕吵。我太懒,贪睡,起床没有牢固时候。这些不知你可否接管?”
“太好了!”我说,接下来我们又把话题转向别处。
一八七八年我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在内特里学完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分拨到印度,在索伯兰第五火枪团做了名军医助理。当时,阿富汗第二次战役早已开端。我在孟买登岸后,得知我所属的阿谁团已经向阿富汗开赴,并且已经通过了各个关隘,深切到了仇敌的火线。固然如此,我还是和很多其他环境与我不异的军官一起追了上去,胜利而安然地达到了卡达哈尔,在那边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即开端了我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