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夺明》 1/1
没有了 设置 下一页

明朝,乡试的程序和规定[第1页/共5页]

外帘官,是各省乡试卖力后勤、保障事情的官员,包含提调官、监试官、供应官等官员,他们的选用和职责也有专门的规定。

(2)内帘官的职责

3.招考之苦

(1)外帘官的选用

乡试开端之日,即八月九日,插手乡试的考生要提早达到考场外,筹办拂晓时入场。按规定,考生除答应照顾已印好的草卷、正卷及笔砚外,片纸只字不准带入,是以考生入场时遭到严格的搜身。明末人艾南英在《天佣子文集》中,以本身的经历报告了招考之苦,他说:测验入场前,考生们解开衣裳,左手拿着笔砚,右手拿着衣袜,排着队站在甬道里,听候点名,顺次走到督学的面前。每一名考生由两名搜检军搜身,重新到脚,细心搜索,常常需几个时候才气搜完。此时,考生自腰际以下都冻僵了,几近不晓得本身身材发肤之地点了。这类搜身,没有一点礼待士人的模样了。

明朝的乡试在秋八月于各直省的省会停止,共分三场停止。首场于八月初九日停止,次场在八月十二日停止,第三场在八月十五日停止。在测验前,要先构造好一个测验事情小组,即参与卖力测验事情的各种官员。

(2)登科名额

嘉靖七年(1528年),按照兵部侍郎张聪的建议,各省乡试别离遣派京官二报酬主考官,但这一作法仅实施了两次就废除了。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式废除了现任教官充当乡试主考官的作法,规定乡试的主考官,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等行省用翰林院编修、检验等官充当,其他行省用六部下官、六科给事中充当。同考官也多以进士出身的官员充当,而兼取1、二名教官了。

(2)外帘官的职责

插手乡试考生的资格,洪武十七年(1384年)所公布的科举成式规定,凡已学有所成的国子监监生、府、州、县学诸生,尚未获得官位的读书人、九品以下的初级官员,只要有关部分考核其人“资质浑厚,文行可称”,都能够插手科举测验。别的,明朝科举测验也间或答应一二性资异敏、精通三场笔墨的童生,使他们与诸生一起入场测验,这些尚未退学的童生,当时称为充场儒士。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十仲春规定,答应宗室后辈以儒士的身份插手科举测验,考中者能够获得出身资格,但终万历朝并没有实施。至崇祯四年(1631年)宗室后辈才真正插手了科举测验,并有一些人获得了进士的资格。

(3)招考的艰苦

在浩繁的外帘官中,包含提调官一员,两京用应天府、顺天府官员充当,各行省由布政司官充当。监试官二员,两京由监察御史充当,各行省用按察司官充当。供应官一员,两京用应天府、顺天府属官充当,各行省用府官充当。其他官员另有,收掌试卷官一员、弥封官一员、誊写官一员、对读官四员,这些官员都从为官廉洁谨慎的品级较低的官员当选用。巡绰、监门、搜检怀挟官各四员,两京由五军都督府委派武职官员充当,各行省由守御官充当。别的,誊写官部下另有浩繁的誊写手,由各行省的府学、州学和县学诸生当选用,他们不是朝廷的命官。

在开考前两天,还要对考场停止编号,写明某行某号系某处考生或人号舍,并在号舍外张贴考生姓名,揭榜晓示诸人。

关于乡试登科的额数,洪武三年(1370年)规定,直隶府、州、县登科举人一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浙江、江西、湖广乡试登科举人四十名,广东、广西登科举人各二十五人。但同时规定,如果人才过量,能够冲破限额,多登科举人;如果人才过少,也能够低于登科额数。这一规定仅实施了三年,不久科举测验就停废了。

没有了 设置 下一页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