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第2页/共2页]
走到集市上,瞥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发走近。
唐煜扭扭身子,跺跺双脚,抬袖子遮住半张脸,娇羞道,
她这双手,不敢再祸害第二只了。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宁绾也喜好极了,可喜好是一回事,豢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好吧,看来她是拦不住颜神医去赌坊的决计了。
真是个老不端庄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甚么动机都有,甚么话都能说出口。
鹦鹉扇扇翅膀,也道,“买下吧,买下吧。”
公然,女子不收支揽红倚翠那样的处所是对的,听很多了,迟早要学坏的。
“颜神医,赌坊里满是男人,你还是莫要去了。”如花劝道。
她不喜好猫啊狗的,就是喜好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瞥见就挪不动步。
她才是中毒太深吧,她刚才在想甚么?啊,她竟然能够想到那样龌、龊的画面!
“人家,人家是谁?”宁绾摆布看了一圈,“我没看到,也不熟谙。”
放火烧山也好,借刀杀人也好,单靠身上八十两不到的金子,这是千万不可的。
既然是洛城人,不成能不晓得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唐煜放动手,笑了起来。
“不准打不准打。”
她把全数产业压一处,一天就能成富豪,有了财帛撑腰,措告别事硬气些,才不会让人看轻了去。
“二位公子瞧瞧,这鹦鹉但是了不得。”卖鹦鹉的老翁洋洋得意的指着最上方那只笼子里的鹦鹉。
宿世养过一只,仿佛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顾问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宁绾分歧意如花的观点。
但是她明天倒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明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晓得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小公子?”老翁挑挑眉毛,“买来送给人家?”
不料那鹦鹉脑袋一偏,全部身子扑过来,一口啄在唐煜指腹上,骂骂咧咧道,
她都不晓得唐煜有这么好听的声音,能把她名字喊得这么肉麻,不是平时藏得太深,就是明天中毒太深。
宁绾狠狠晃了晃脑袋。
“公子,既然人家喜好,就买了给人家,哄哄人家高兴。”
出去揽红倚翠后门,看清石阶劈面站着的那人,宁绾抽了抽嘴角。
下次再去揽红倚翠,必然要先蒙住双眼,塞住双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模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