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第2页/共2页]
越想越感觉心痒难、耐,宁绾搓搓手,问,“我记得赌坊叫甚么庄,到底往哪儿走?”
但是她明天倒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明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晓得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她不喜好猫啊狗的,就是喜好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瞥见就挪不动步。
“人家喜好,你如果不买了送给人家,人家就拿拳头捶捶你的你的胳膊。”
这一声阿绾,喊得和顺缠绵,让宁绾半边身子酥酥麻麻。
老翁看两人的神情立马变得含混了,还嗫嚅甚么,
既然是洛城人,不成能不晓得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宁绾狠狠晃了晃脑袋。
唐煜抿着嘴笑,任由宁绾把他拽得东倒西歪。
不会是那天早晨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瞥见了甚么不该看的了吧?
宿世养过一只,仿佛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顾问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不料那鹦鹉脑袋一偏,全部身子扑过来,一口啄在唐煜指腹上,骂骂咧咧道,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下次再去揽红倚翠,必然要先蒙住双眼,塞住双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之前不是还活力不睬她吗?
真是个老不端庄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甚么动机都有,甚么话都能说出口。
“听颜神医的口音,是洛城人呀。”如花绞动手帕。
去赌坊,风险虽大,但银子来得最快。
她这双手,不敢再祸害第二只了。
发觉到衣袖被人死死拽住,顺着拽住她袖子的那只手看过来,宁绾恨不得一脚将那扭扭捏捏做女儿状的唐煜踢开。
唐煜放动手,笑了起来。
“人家,人家是谁?”宁绾摆布看了一圈,“我没看到,也不熟谙。”
宁绾也喜好极了,可喜好是一回事,豢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唐煜扭扭身子,跺跺双脚,抬袖子遮住半张脸,娇羞道,
青楼里的药石,那可都是拿来扫兴的。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模样,说,
“公子,既然人家喜好,就买了给人家,哄哄人家高兴。”
“揽红倚翠没有药石,逛逛走,一道儿归去了。”宁绾走下台阶,拽着唐煜的胳膊往前走。
唐煜这个纨绔后辈,不是只叫他师姐的吗?就算出门在外不便利,要换个称呼,那也好好喊嘛。
唐煜晃晃宁绾的袖子,也道,“买下吧。”
宁绾真想戳瞎老翁的双眼,她较着比唐煜矮了一个头,还能是上头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