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第2页/共2页]
人家?
宁绾摇点头,迈步就走,走出两步后发明不仇家。她步子迈得再小,也不会在迈出两步以后还在原地站着。
越想越感觉心痒难、耐,宁绾搓搓手,问,“我记得赌坊叫甚么庄,到底往哪儿走?”
但是她明天倒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明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晓得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真是个老不端庄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甚么动机都有,甚么话都能说出口。
她上辈子胆量小,没在洛城赌过,这回有机遇,必然要过一回击瘾,赢个十万八千两!
“来,给爷笑一个。”唐煜将手指头伸进笼子里,筹算摸一摸红毛鹦鹉头顶上的那撮黄毛。
这小东西风趣。
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眸子子骨碌碌转,但是灵巧又机警。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模样,说,
走到集市上,瞥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发走近。
她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唐煜要作弄她,能不能换个别例。
放火烧山也好,借刀杀人也好,单靠身上八十两不到的金子,这是千万不可的。
看出宁绾不买的态度,老翁忙道,
呸呸呸!
那么标致的女子,真容如果被人看到,免不了又是一堆费事事。
宁绾扶额,唐煜是如何一本端庄说出这些胡话的。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不会是那天早晨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瞥见了甚么不该看的了吧?
宁绾也喜好极了,可喜好是一回事,豢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唐煜晃晃宁绾的袖子,也道,“买下吧。”
说不买就不买,谁说都不买,宁绾举高低巴,不睬。
那鹦鹉晃晃圆圆的小脑袋,眸子子转了两下,尖声道,
“你还不松开手?”宁绾问。
去赌坊,风险虽大,但银子来得最快。
这只鹦鹉和其他鹦鹉不一样,其他鹦鹉是绿毛,这只鹦鹉是红毛,其他鹦鹉头顶一撮红毛,这只鹦鹉要顶一撮黄毛。
她不喜好猫啊狗的,就是喜好人云亦云的鹦鹉,一瞥见就挪不动步。
唐煜抱着被啄得通红的指腹,扬起了另一只手,作势要打。
发觉到衣袖被人死死拽住,顺着拽住她袖子的那只手看过来,宁绾恨不得一脚将那扭扭捏捏做女儿状的唐煜踢开。
既然是洛城人,不成能不晓得洛城最大的赌坊在哪儿。
好德庄,宁绾记下了,听如花指的路,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