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黄毛鹦鹉[第1页/共2页]
“小公子?”老翁挑挑眉毛,“买来送给人家?”
那么标致的女子,真容如果被人看到,免不了又是一堆费事事。
唐煜晃晃宁绾的袖子,也道,“买下吧。”
男儿入得赌坊,她怎就不能出来赌坊了?她的赌术,不是吹牛,这世上还真没有几个男人能赶得上。
走到集市上,瞥见卖鹦鹉的,宁绾不自发走近。
“颜神医,赌坊里满是男人,你还是莫要去了。”如花劝道。
“公子,既然人家喜好,就买了给人家,哄哄人家高兴。”
唐煜抱着被啄得通红的指腹,扬起了另一只手,作势要打。
“人家喜好,你如果不买了送给人家,人家就拿拳头捶捶你的你的胳膊。”
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眸子子骨碌碌转,但是灵巧又机警。
宁绾分歧意如花的观点。
放火烧山也好,借刀杀人也好,单靠身上八十两不到的金子,这是千万不可的。
颜神医一个女人家家的,去赌坊那样鱼龙稠浊的处所做甚么?
她才是中毒太深吧,她刚才在想甚么?啊,她竟然能够想到那样龌、龊的画面!
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但是她明天倒是去不成了,若她记得没错,明天宁婕该是到洛城了,这个时候赶去城门口,不晓得还能不能见到宁婕?
青楼里的药石,那可都是拿来扫兴的。
公然,女子不收支揽红倚翠那样的处所是对的,听很多了,迟早要学坏的。
如花道,“颜神医说的是好德庄,出揽红倚翠大门左拐,沿着巷子往前走两条巷子就到了。”
揽红倚翠是青楼不是药铺。
唐煜这个纨绔后辈,不是只叫他师姐的吗?就算出门在外不便利,要换个称呼,那也好好喊嘛。
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越想越感觉心痒难、耐,宁绾搓搓手,问,“我记得赌坊叫甚么庄,到底往哪儿走?”
鹦鹉扇扇翅膀,也道,“买下吧,买下吧。”
宁绾也喜好极了,可喜好是一回事,豢养又是另一回事,她天生就不是养鹦鹉的料。
“不准打不准打。”
她把全数产业压一处,一天就能成富豪,有了财帛撑腰,措告别事硬气些,才不会让人看轻了去。
老翁看两人的神情立马变得含混了,还嗫嚅甚么,
山上的花欠都雅还是风不好吹,他跟着她下山做甚么?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好吧,看来她是拦不住颜神医去赌坊的决计了。
“听颜神医的口音,是洛城人呀。”如花绞动手帕。
宿世养过一只,仿佛是她八岁那年养的,不过,在她的悉心顾问下,那只鹦鹉不到一个月就死了。
这只鹦鹉和其他鹦鹉不一样,其他鹦鹉是绿毛,这只鹦鹉是红毛,其他鹦鹉头顶一撮红毛,这只鹦鹉要顶一撮黄毛。
下次再去揽红倚翠,必然要先蒙住双眼,塞住双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不会是那天早晨在屋顶上待得久了,瞥见了甚么不该看的了吧?
宁绾扶额,唐煜是如何一本端庄说出这些胡话的。
她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唐煜要作弄她,能不能换个别例。
“来,给爷笑一个。”唐煜将手指头伸进笼子里,筹算摸一摸红毛鹦鹉头顶上的那撮黄毛。
人家?
宁绾狠狠晃了晃脑袋。
唐煜扯着嘴角笑,两只手负到身后,一副让宁绾不要自作多情的模样,说,
好德庄,宁绾记下了,听如花指的路,也不远。
呸呸呸!
“人家,人家是谁?”宁绾摆布看了一圈,“我没看到,也不熟谙。”
真是个老不端庄的,为了把鹦鹉卖出去,甚么动机都有,甚么话都能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