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落幕[第3页/共3页]
当然,从因果中盗取生命的代价是庞大的,相对于宿世的本身,现在的大妖格里菲斯几近耗尽了全数的力量。他现在的身材和手中把握的力量与宿世的本身比拟,强大的就像是水滴与大海之辨别。
“**的褴褛玩意儿!”
在因果之河中所出世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拘束最深的生物,这拘束付与了格里菲斯生命,一样也将付与格里菲斯灭亡。
这个时候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式,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热诚了两人一顿。厥后晓得本相的吉良怒不成歇,本筹算冒死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此次,格里菲斯呼应梁国、讯断王屯屯的行动,既适应了因果循环,实际上也让本身真正意义上盗窃了一些因果力量。
这实在是简朴的存亡循环,恰是因果所包含的精华事理。严格来讲,格里菲斯统统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拘束,他掌控因果的才气,满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灭亡。
“永诀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周八方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