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落幕[第2页/共3页]
宿世,当格里菲斯站在光荣顶峰的时候,他便晓得那宿命的灭亡已经邻近了。他在本身不知年事的生命里用尽尽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候与聪明,终究在那宿命的灭亡到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分歧的门路。
当然,这类盗取是有前提的,并且数量不会太多,但这起码给了格里菲斯但愿和方向。缠绕在他身材四周的狼籍因果,既是兵器,又是囚牢,这让他强大,却又必须在宿命里随波逐流,终究死去。
起首,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履行者,这称呼的本身便是一种任务,一样也是一种权力。
王屯屯如许想着,劈面阿谁被擦了一叉子便只晓得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关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普通完整生硬不动。他仰着脸气味全无,七窍里活动着的血液垂垂少了,仿佛是终究死去。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热诚了两人一顿。厥后晓得本相的吉良怒不成歇,本筹算冒死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琐细,脚掌踩在一个不晓得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野居高临下。
当然了,颠末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本身收成的。
这事虽小,倒是一个里程碑,它证了然宿世格里菲斯对灵魂改革的精确性,即便因为童蛋的复活,改换了身材,这灵魂仍旧阐扬着感化。
ps:第四封印的第一小结已经落下帷幕了,王家的故事在此也告一段落了,剩下的不过是些扫尾的事。而至此,在第四封印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但愿我给大师交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破不全的狗的尸身,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阿谁杀了它的仆人身上,然后让它本身亲身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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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梁国和王屯屯品级太低的原因,格里菲斯所盗窃的力量并不算多,但这倒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盗窃因果力量,真正具有本身的因果力量。
“**的,**的!甚么渣滓玩意儿!甚么褴褛人体宴!恐吓哥,你倒是起来啊……渣滓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流一样涌动着,绝望以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暴的人道终究在极度压抑以后翻滚起来。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阿谁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眸子‘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内里,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内里转了几个圈儿,随后规复普通。
大妖目光平平,弯下腰来轻柔抚摩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落日的傍晚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近似狗的怪物悄悄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比及那太阳下山,朝霞被暗中所覆盖。
这实在是简朴的存亡循环,恰是因果所包含的精华事理。严格来讲,格里菲斯统统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拘束,他掌控因果的才气,满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灭亡。
……
当然,对于活了无数个光阴,冒死掠取了无数资本的因果兽来讲,格里菲斯并非仅仅将本身寄生童蛋再活一次就大功胜利了。他实在对因果的力量研讨的透辟入骨,乃至于胜利棍骗了因果,将本身的灵魂改革了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