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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次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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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第 124 章[第2页/共2页]

说实话,方之平面前这小我和他设想的王先生不同很大,他设想中的大儒,应当是一把斑白的胡子,穿戴淡色的长衫,说话像老衲人一样尽是禅语,让人无尽的回味,但是面前这小我,肤色黑黄,头发固然一丝不苟的梳了上去,但不长的胡子却有些混乱,身上穿戴粗布做的短褐,只在袖口和领口处的边沿看到了模糊约约的绸缎,想来是怕划伤了皮肤以是才缝上的。

只不过, 再次展开眼睛时,内里已是一片的腐败,暗恋这类事情, 是少年人都曾经有过的, 那份隐蔽的想望固然贵重,但却很难持续, 用不了多久便会变淡、变少,终究化为乌有。

分开鄣郡, 方之平满腹心机都放在江南的王先生身上了,对方说是闲云野鹤也不为过,固然是已经海内着名, 但却住在乡间的宅子里,不拜官也不接管任何书院的聘请,倒是出了几本关于儒家典范的书,如许一小我, 方之平感觉本身怕是难投他的缘, 谁让他有一颗汲汲营营的心呢!以他对本身的了解, 这辈子都做不到安贫乐道。

方之平野望并不大, 既不想名看重史, 也不想权倾一时,但总得活得畅快,不能永久束手束脚的活着。

总归是忘不了那一抹新鲜。

王宗元居住的村庄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仆人现在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前面另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隆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王川有几分的羞怯,“还成,还成,愚兄不过是借着近水楼台之便,当不得方弟如此嘉奖。”

进了村庄,便热烈了,来往多了很多的人,村民或是疏忽他们,或是停下来打个号召再走,总之表示的很安静,仿佛已经风俗了牵着马的外人进入。

方之平是怀着敬意来的这里,他不希冀王先生能收他当门徒,他都已经挑好了在江南的书院,平时就在书院待着,王先生如果平时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两人正聊着呢,门口走来一名穿戴土黄色短褐的中年人,瞧着面庞甚是精力,便走边道:“你便是之平吧,长得比父亲要姣美。”

方之平忙作揖施礼,“长辈方之平见过王伯伯。”

方之平一边探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悄悄思忖,这个村庄里最让他感受差别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幼年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晓得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甚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并且穿戴不便利干活,根基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如果账房先生,或者做大买卖的买卖人,也能够穿,但种地的、出夫役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方之平点头,“本来如此,能到王先生这里来就教题目,看来王兄学问不赖。”小门生总不会向大学传授就教题目。

方之平一向感觉大儒都是不拘末节的,好似陶渊明普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实在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不拘末节,从门口到堂屋被划出来两大块的地盘,足足占了大半个院子,而此中的一块地里,种着一排排水灵灵的菠菜。

王宗元扶起面前的年青人,“你父亲可还好,当年老夫离京的时候,你父亲才十岁,转眼三十年畴昔了,他的儿子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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