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 124 章[第1页/共2页]
见方之平认同,这墨客的话徒然变多了,“是吧,我跟你说,这类菜不比莳花,内里的讲究可大了,费的心力更是多……”
进了侧厅以后,刚才带路的墨客又给沏了杯茶水端上来,饶是方之平也没弄懂他的身份,拱手道:“还没就教兄台贵姓大名?”
南边比北方的环境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那里去,打着灯笼也难找王家村如许的。
方之平好歹也出过几次都城,路过过很多的村庄,在北方有的一全部村庄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有比较敷裕的村庄,一村能有十几个小孩去上学,但大部分村庄都是只要两、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学,但如果十几岁还不能考中功名的话,那这书院也就不消上。
王先生的宅院看上去并不精美,但占空中积倒是挺大的,远远看畴昔比中间那户人家得大出来5、六倍,开门的是个年青人,穿戴青衫,固然肤色黑了点,但听辞吐、看气质,便晓得是个读书人,方之平恭恭敬敬的奉上拜帖和手札以后,便被引进门。
方之平看了好几眼,才确信本身没呈现幻觉,前面跟着的刘时更是眸子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但是前院,不莳花、不种草,竟然种菜,还是满大街都有的菠菜。
方之平是怀着敬意来的这里,他不希冀王先生能收他当门徒,他都已经挑好了在江南的书院,平时就在书院待着,王先生如果平时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方之平野望并不大, 既不想名看重史, 也不想权倾一时,但总得活得畅快,不能永久束手束脚的活着。
还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书童上马步行,以示尊敬,因为来得早,以是远远看畴昔,村里头另有几户人家里有袅袅的炊烟冒出来,应当是在做早餐。
方之平一边探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悄悄思忖,这个村庄里最让他感受差别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幼年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晓得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甚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并且穿戴不便利干活,根基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如果账房先生,或者做大买卖的买卖人,也能够穿,但种地的、出夫役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方之平两辈子了,这类‘种菜比莳花要讲究’的论调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瞧对方兴趣勃勃的模样,到底是没出言辩驳。
王宗元居住的村庄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仆人现在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前面另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隆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但到了王家村,他发明本身的敬意还不敷,乃至还生出了几分忐忑,书中所说‘谈笑有鸿儒,来往无白丁’,大略便是如此了。
带路的墨客笑着解释道:“前院这边是王先生本身种的,翻土、施肥、浇水全都是他一小我弄,不让旁人帮手,瞧瞧这长势!”
除了父亲的信以外,方之平在都城的时候还给王先生备了礼,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书画,固然算不上古玩,但是也颇具抚玩代价,当时他是感觉这些礼品非常充足了,但这会儿又感觉贫乏诚意,毕竟都是一些用银子买来的东西。
方之平忙作揖施礼,“长辈方之平见过王伯伯。”
方之平瞧瞧地里的菠菜,再看看面前有些高傲的墨客,赞道:“是挺不错的,长的很好。”